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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治獻金法初審 捐贈總額設上限

為避免選舉時,政黨黨產大量挹注黨籍候選人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為立法院示意圖。(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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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陳凱特台灣台北報導)為避免選舉時,政黨黨產大量挹注黨籍候選人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度規範政黨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上限,總統、副總統不得超過新台幣2,500萬元、立委不得超過200萬元、直轄市長及縣市長則是300萬元。

正副總統 上限為二千五百萬

初審條文明定,政黨對其所推薦同一(組)擬參選人之金錢捐贈,應自其政治獻金專戶支出,且不得超過規範金額,總統、副總統為2,500萬元,立法委員200萬元,直轄市長、縣市長30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50萬元,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30萬元,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則是10萬元。

審查過程中,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表示,當前的《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每年的捐贈額度,包含個人、營利事業、人民團體都有相關限制,但政黨捐給候選人的部分卻沒有設限,等於是在「公平性上開了一個後門」。

為避免選舉時,政黨黨產大量挹注黨籍候選人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為立法院示意圖。(陳柏州/大紀元)
為避免選舉時,政黨黨產大量挹注黨籍候選人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為立法院示意圖。(中央社)
為避免選舉時,政黨黨產大量挹注黨籍候選人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為立法院示意圖。(中央社)
為避免選舉時,政黨黨產大量挹注黨籍候選人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為立法院示意圖。(中央社)

趙天麟強調,2016年總統副總統大選時,國民黨捐給正、副總統參選人的政黨捐贈收入高達二億多元,民進黨捐給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建仁一共才636萬元,「這種比例能看嗎?」有鑒於以往對黨產支援沒有限制,所以當時選舉顯然有失公平,但避免民進黨執政後有較多人願意捐助政治獻金,因此在公平競爭之下來修法。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則認為,這次的修法宛如針對國民黨而來,許多法案也沒有公平審查機會,建議直接讓草案通過,就到院會去表決,「如果今天讓他們(指民進黨立委)在這羞辱,我沒資格以國民黨員身分在這開會」,講完隨即離席。

內政部:盼以小額捐款為主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這次修法適用任何政黨,沒有針對特定政黨,規範政黨捐贈參選人的金錢總額,主要是落實政黨政治公平性,同時也要促進政治獻金公開化、透明化、合理化。

葉俊榮強調,期盼未來政治獻金均以小額捐款為主,而不是受制於少數的大筆捐款,這樣才合乎原來民主政治的精神,落實民主政治、參與、公開透明的大原則。◇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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