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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五成一曾是「快閃族」 33歲平均換4份工作

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高達8成4上班族有換工作經驗,其中5成1到職不到2個月就提出口頭請辭,近3成工作不到一週就火速離職,成為職場「快閃族」。圖為示意圖。(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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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有高達八成四的受訪求職者都有過換工作經驗,其中有五成一的人,曾經到職不到2個月,就提出口頭請辭,成為「快閃族」,甚至有29.06%的人提前「GG」(註),工作不到一週就火速離職。整體而言,33歲的上班族個人職涯平均已換過4次工作。

從年齡交叉分析顯示,以「45~50歲」的受訪者,在一個月內閃離比例最高,顛覆以往年輕族群頻於換工作的刻板印象。造成上班族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又閃離的原因,主要有工作氣氛不佳(34.32%)、工作內容與面試所談不同(26.86%)、工作環境惡劣(24.67%)、無法準時下班/常態加班(21.05%)及不適應企業文化(20.67%)。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表示,調查發現,竟然有高達五成一的上班族曾經到職不到2個月就再度轉職,甚至有近三成是快閃族,突顯上班族在轉換工作時,必須要拿出更審慎的態度來評估轉職的未知風險,除了薪水、年假以外,更要考慮人際關係的重塑、工作內容的轉換及企業文化的適應等,這些隱形的轉職成本都必須加以衡量,才不致於誤判情勢而發生尷尬的再轉職。

何啟聖分析,45~50歲的中年大叔快閃族可能有兩種狀況,一是自身條件好,具有一定的資歷背景或嫻熟的工作技能,若不適應新環境時,憑著人脈背景,自然敢勇於「再換」工作;二是職場二度就業者,本身條件不佳或工作技能侷限,當面臨職場挑戰時,很容易膽怯而迅速蒙生離職念頭。

為了累積足夠的工作歷練與產業經驗,從這次調查可看出,工作年資8.5年上班族平均已換過四次工作推估,每份工作約莫從事2年左右,對於下次轉職才有助益。

調查指出,曾經萌生快閃念頭的上班族中,有高達八成七順利離職,僅一成三接受慰留,而選擇留下來的原因依序為「騎驢找馬/再觀望」(61.42%)、「為了薪水」(52.78%)「為了證明自己能力」(32.45%)等。

何啟聖表示,職場不僅是展現工作能力的場域,也考驗著人際關係的處世手腕,新人剛進公司,遭遇老鳥排擠的「冷暴力」並不少見,歸究原因可能來自老員工自信不足,擔心被取而代之,所以刻意無視新人存在,欲讓新人知難而退主動離職,因此,從調查可以看出,欺生、鬥爭及鋒芒太露等,都成為新人的非戰之罪。◇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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