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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心駕駛 屢犯者今年始罰款高達3千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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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1月02日訊】(大纪元記者周行綜合報導)如果你覺得分心駕駛(distracted driving)被罰些錢不算什麼的話,今年新的規則是,屢犯者罰款高達3,000加元,外加30天不准駕車。

分心駕駛就是一邊開車一邊做別的事,最典型的是打電話、發短信、在GPS上輸入地址。從現在開始,分心駕駛如果被抓住,第一次犯規的罰款是1,000元,比原來的罰款增加了超過100%。

對於持A至G駕照的司機,第一次犯規罰款1,000元、扣3分、停駕照3天。如果上訴獲得庭外和解,罰款會減至615元,但可能有受害者附加費和法庭費。
第二次犯規罰款2,000元、扣6分、停駕照7天,可以上訴;第三次犯規罰款3,000元、扣6分、停駕照30天,可以上訴。

對於持G1、G2、M1、M2的新司機,犯規面對的罰款和老司機一樣。新司機不會被扣分,但面對的停駕照時間更長:第一次犯規停駕照30天;第二次停90天;第三次犯規取消駕照,想獲得駕照的話,一切需要從頭開始。

安省政府稱,由於分心駕駛造成碰撞並導致死亡的人數,自2000年以來翻了一番。2013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每半小時就有一個人在一次分心駕駛的碰撞中受傷;駕駛時使用手機的司機比專注於開車的司機出碰撞事故的可能性高4倍。

安省交通廳長尤里克(Jeff Yurek)稱,對於重複犯分心駕駛的司機來說,這是加拿大全國最嚴厲的處罰。

分心駕駛是最嚴重的犯規行為之一,但是,儘管有安全教育、警方的打擊行動及罰款,分心駕駛還是屢禁不止。

渥太華警察拉爾夫(Sean Ralph)對CBC說,這實際上是通過執法對司機進行教育,希望更高的罰款可以改變司機開車時的行為。 「我最不想做的一件事,特別是在一年中的這個時候,就是通知死亡。」

醉駕處罰加重

新年伊始,安省省警提醒上路司機不要醉駕、毒駕,以免釀成害人害己的悲劇。數據顯示,2018年受到省警起訴的不清醒駕駛(Impaired driving)案例,僅大多倫多地區(GRA)就有1,433宗。

省警警長施密特(Kerry Schmidt)在推特上發布的一段視頻中表示,「今年已經有超過1,400宗涉酒後、吸毒後不清醒駕駛的案件,有的超法定標準,其他人則不清醒駕駛。」

施密特說:「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人們因此而喪生。」他補充道,一些不清醒駕駛者的體內酒精含量,甚至超法定標準一兩倍。

大麻合法化後,喝酒或攝入大麻導致身體受損後開車,都屬於不清醒駕駛,如果被證實犯規,當事人不能上訴,還可能面對刑事處罰。

如果司機的血液酒精濃度為0.05或更高,或沒通過路邊清醒測試,或違反年輕新司機或商業司機的零容忍要求,第一次犯規罰款250元(今年開始)、停駕照3天,不能上訴;5年內第二次犯規罰款350元(今年開始)、停駕照7天、參加強制性教育,不能上訴;5年內第三次犯規罰款450元(今年開始)、停駕照30天(商業司機停3天)、參加強制性教育,不能上訴。

如果司機拒絕接受藥物或酒精測試,其血液酒精濃度被發現超過0.08,或被藥物評估員確定其身體受損,罰款是550元(今年開始)、停駕照90天、扣車7天、駕照恢復費198元、參加強制性教育。

如果是年輕司機或新司機因違反藥品和/或酒精零容忍要求而在法庭上被定罪,其駕照將被再次暫停至少30天,另加罰款60至500元。

無論持何種駕照,如果司機在法庭上被證實因不清醒駕駛違反刑法,第一次違法會被停駕照1年,第三次犯法要面對終生停駕照的處罰。

母親反對醉駕(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組織的總裁穆里(Andrew Murrie)認為這些加重的處罰還不夠。他對《多倫多星報》說,他們在呼籲安省政府引入新法規:如果司機被發現不清醒駕車,把他們的車輛扣留3天。

穆里稱,其它省份這樣做後,效果很好。比如卑詩省在實施這處罰後,看到與醉駕有關的死亡減少了一半;薩斯喀徹溫省看到相關死亡減少了40%。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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