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剋扣僱員工資 墨市華人僱主被罰款逾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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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平雅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墨爾本一家華人公司剋扣員工資案日前結案,被告公司及涉案個人被判繳付多項罰款,共計335,664澳元。法官還在判決書中表示,該公司下屬商店採用「工資返還」手段掩蓋工資剋扣的行為「尤其令人深惡痛絕」。

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Fair Work Ombudsman)呼籲任何遇到此種待遇的簽證持有者與該署聯繫,尋求協助,並而且無須擔心簽證會被取消。

這家被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控上法庭的華人公司名為Xia Jing Qi 有限公司,曾在墨爾本中央商務區威廉(William)大街上經營一家7-Eleven 特許經營連鎖店以及一家日式拉麵館。

聯邦巡迴法庭週二就該公司下屬7-Eleven店使用「退還工資」方式,要求三名國際留學生僱員退還部份工資的違法行為處以154,225澳元的罰款。

此外,針對一名外籍員工在該公司下屬味千拉麵(Ajisen Ramen)館受僱期間沒有得到應得的報酬,法庭進一步判罰該公司145,800澳元。

7-Eleven便利店前經理林艾玲(Ai Ling Lin,音譯)因參與公司違法行為,個人被判罰9,590澳元。公司董事夏靜琪(Jing Qi Xia,音譯)因拉麵館的違法行為,個人被罰26,049澳元。

被剋扣工資的三名7-Eleven 便利店員工均來自中國,當時年齡在 21歲至 24歲之間。

經理林艾玲2015 年年底前告訴這三名員工,他們將通過總部工資系統收到工資,但之後必須每週退還一部份工資。退還的工資或用現金放入7-Eleven 店內的保險箱中或轉賬存入林的銀行賬戶。這種掩蓋公司沒有按最低標準支付勞動工資的行為,涉及金額達數千元。

退還部份工資後,這三名員工的時薪僅為8.53至26.52澳元,低於他們有權獲得的法定最低工資。從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三名員工被剋扣的應得工資總額達到6,674澳元。剋扣工資已於 2017年8月補發。

在味千拉麵館遭遇剋扣工資的僱員同樣來自中國,持 462 類工作度假簽證。2016 年5月至10月在拉麵館打工期間,該女性員工的時薪僅為11.50澳元,而最後一個星期工作每小時薪酬更衹有3.98澳元,遠遠低於她有權獲得的法定最低工資。拉麵館向她少付工資總額纍計9,616澳元。

雖然這名員工每週都工作四至六天,但因工資被剋扣,生活艱難,入不敷出。剋扣工資已於2017年8月補發。

法官哈特內特(Norah Hartnett)在其判決書中表示,該家7-Eleven店所採用的工資退還方式「尤其令人深惡痛絕」。「這些違法行為導致僱員無法得到他們在澳大利亞期望並有權得到的工作待遇。」

針對味千拉麵館一案,法官哈特內特指該公司和夏靜琪的「蓄意違法行為性質嚴重」。「(该公司和夏女士)直至(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經過獨立調查,證據確鑿無疑之後,纔不得不承認剋扣僱員薪資的事實。」

公平工作調查代理專員漢納(Kristen Hannah)表示,任何剝削外來工人的僱主都將會被發現並受到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她說:「所有在澳大利亞就業的人員,無論國籍,都享有同等的權利。」

「我們將繼續針對那些剝削外來工人廉價勞動力的商家和企業採取執法行動。我們與聯邦內政部已達成協議,任何持有簽證的人士都能夠與我們聯絡,尋求協助,而且無須擔心簽證會被取消。」

Xia Jing Qi 有限公司已不再擁有或經營那家7-Eleven 便利店。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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