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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匯回申請直接投資 資誠:應注意四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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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臺灣台北報導)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已屆滿2個月,在美中貿易戰挑戰下,台商企業及個人如何有效運用境外資金?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提醒,想要享有專法提供的稅率優惠,直接投資計畫申請前,務必注意四大重點,包括投資計畫目的、投資產業樣態、總金額與內容,並評估投資的預期效益。

林巨峯指出,在直接投資計畫的申請部分,應詳述被投資事業基本概況、投資策略、作法與目的,以及預定執行的起迄日期,其次則是投資樣態,包括投資人與被投資事業關係、適用投資方式與投資產業項目與地點。

第三、在總金額與內容部分,則要注意投資範圍具體內容、投資期程、逐年預定投資項目與金額,其中包括資金來源明細、取得股權及預計持有期間、支出項目明細。最後在預期效益方面,包括投資完成後預估新增僱用員工人數、新增年產能或營業收入等也要在計畫書中詳細陳述。

林巨峯提醒,個人及營利事業之境外資金使用策略思維,因每一個案的背景情況不盡相同,建議應盤點自身情況,就未來投資規畫、資金管理、稅負成本等面向,審慎評估海外資金回台是否適用專法或現行所得稅制,做最有效率的資金運用及稅負最佳化。

另外,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金融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李裕勳表示,有鑑於這次資金回台專法要求應符合洗錢防制法及資恐防制法相關規定,銀行業在客戶開戶及持續往來的過程中,仍應依法執行相關作業。

李裕勳建議擬規劃將資金匯回者,除評估稅負方面的影響外,亦應同步了解其向銀行辦理開戶時在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事項可能面臨的議題,並事先準備相關佐證文件,以便順暢完成開戶作業。

責任編輯: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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