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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陸生攜肉遭罰20萬 准先入境後補繳罰金

一名來台就讀的張姓女陸生2月17日在機場因攜帶火腿腸被依法開罰新台幣20萬元,防檢局與移民署考量張女就學身分,准許張女入境後再補繳罰鍰,但若經追蹤發現張女拒繳或未繳,未來張女出境後將無法再入境。(關務署台北關提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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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17日訊】中國大陸籍張姓女學生2月17日入台遭查搭機攜帶火腿腸入境,依法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款。防檢局對張女先開單後補繳罰金,移民署准許她先入境。張女成為陸籍學生夾帶豬肉來台遭重罰首例。

據中央社報導,移民署表示,張女為來台就學的陸生,因為符合在台停留6個月以上,且有固定住所身分的規定,與一般大陸居民來台短期停留旅遊不同,因此在未繳罰款的情形下,且為保障張女就學權益,准許她先入境。

移民署指出,張女目前就讀國內某大學,利用黃曆過年假期返鄉省親,選在開學前搭機來台,為首例陸生因攜帶違規肉品遭查獲案例;防檢局表示,將繼續追繳罰款,張女若拒繳,未來一旦出境後,將無法再入境。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20歲的張姓女子17日傍晚搭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班機,從溫州入境桃園國際機場,因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選擇由第9號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海關執勤關員依照X光注檢行李報告,發現託運行李中疑似有肉品反應,經攔查後,發現行李夾藏未申報的火腿腸0.63公斤。

台北關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處理,張女被裁處20萬元整罰款。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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