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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與美大聯盟簽球員協定 規定與日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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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09日訊】中華職棒3月8日與美國職棒進行球員協定簽署記者會,中職球員年資滿3年並取得資格後,即可透過這項協定進入入札程序,有機會至美國職棒挑戰,入札金等制度則跟日、韓職相同。

據中央社報導,目前美國職棒與日本職棒、韓國職棒間,皆有入札制度(Posting System),還未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選手,若想赴美職打球,須向原球團提出申請並同意後,開始美職各球團的洽談,簽約後新球隊要給原球隊一筆入札金。

中華職棒球員年資滿3年,就可取得旅外球員資格,去年王柏融與陳韻文首度提出,後來王柏融順利轉戰日職北海道日本火腿鬥士隊;不過當時美職指出,要簽訂相關協議後,各球隊才能接觸中職非自由球員。

中華職棒會長吳志揚表示,去年就開始與美國職棒溝通協商,希望透過這個制度,讓中職球員能依規定挑戰大聯盟。當美職球團對中職球員有網羅意願,要經過身分查核和照會程序,接下來進入「入札期間」,每年皆為11月1日至12月5日,由美職辦公室公告後,球團就可以跟完成程序的球員談。

中職美職球員協定簽署
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吳志揚(左)3月8日與美國職棒大聯盟國際事業部資深副總裁史莫爾(Jim Small)(右)簽署球員協定,並致贈紀念品。(中央社)

至於美職中職之間的協定,與日、韓職都一樣,美職國際資深副總裁史莫爾(Jim Small)表示,「當我們有機會拿到世界各地的球員時,我們希望制度都是一樣的,我們有機會跟日職、韓職接觸,甚至中職球員接觸,這協議必須要一致,不希望跟日本和台灣的球員接洽模式是不一致的」。

因此在入札金部分,新版規定為無上限,並用合約總值比例計算,為合約總值前2,500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7,000萬元)的20%,加上2,500至5,000萬(約新台幣15億4000萬元)美元的17.5%,再加5,000萬美元以上的15%,小聯盟合約則是固定總值25%,從8日簽署協定之後生效。

若要大聯盟來台打開幕戰 須等大巨蛋完工

史莫爾也談到大聯盟來台進行開幕戰的可能。他指出,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球場必須要有屋頂,因為這種海外大型賽事不可能因雨延賽,必須排除天氣因素。

另外,史莫爾也指出,到亞洲進行比賽成本非常浩大,這也是考量因素之一,不過他說:「希望未來有機會可以到台灣打比賽。」

目前台灣並沒有具屋頂的棒球場,因此大聯盟若要來台灣打比賽,至少要等到台北大巨蛋興建完成之後,才有可能。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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