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杀10人的24岁死囚临刑前60分钟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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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0月18日讯】故意杀人﹑抢劫犯王许文﹐男﹐24岁﹐汉族﹐黑龙江省人﹐初中文化﹐农民。1996年6月至2001年11月间﹐王许文流窜到黑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等地﹐杀人﹑抢劫至10人死亡﹐一人重伤﹐抢劫财务98538元﹐并纵火危害公共安全。今年被本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天津青年报10月17日报道﹐在王许文生命最后的1小时里﹐本报记者与24岁的王许文进行了对话﹐记录下他最后的声音。第一次作案18岁面前的王许文身着蓝色西服﹐头发梳理得十分整齐。也许是最后的时刻将近﹐当记者开始提问时﹐王许文显得极为平静。在简单的一问一答中﹐这个从1996年起﹐命案不断的“杀人魔”开始讲述自己的过去。

  今年我25岁(虚岁)了。我第一次杀人是1996年﹐那时我18岁。当时杀人是为了泄恨﹐和他们有矛盾。当时我也挺害怕的。第二次杀人是在两年以后﹐当时我在青岛﹐想和老板娘要10元路费﹐她不给。于是﹐我又萌生了杀人的念头。到现在为止﹐我一共杀了10个人。

  用杀人排解压力

  王许文今年才24岁﹐记者无法想象在这个年轻人应该为自己的未来奋力打拼的年纪里﹐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选择了杀人。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了最极端的手段。

  我学业没有完成﹐初中没毕业﹐家里当时比较穷﹐后来打工也没有成勣﹐我觉得没什么出路。当我第二次杀人的时候﹐我心里还是很害怕﹐和第一次感觉一样。后来﹐我到了天津﹐我觉得别无选择﹐当时我宁可去死﹐也不想再寄人篱下给人打工了。

  每一次我都觉得很难﹐杀人之前我都有自杀的心理。我想我要是杀不了人﹐我就去死。对于这两种选择﹐还是选择了杀人。但我每次都很自责﹐杀人之前就很自责。这些事大都是赶出来﹐做生意赔钱﹐当时压力很大﹐就想起杀人。那时觉得出来杀人别无选择﹐现在觉得什么苦难都能过去﹐选择极端的方法现在真是后悔。

  杀人不是自己过错

  王许文低着头﹐似乎被悲惨的命运追赶着﹐为自己无法重新来过﹑为自己没有别人那样的好运气﹑为自己没有一番坦途而后悔着。当记者问及他的家人时﹐流窜作案多年﹐一直用“张守孝”的假身份伪装着自己的王许文又露对生的留念。

  我家里一共兄妹6人﹐我行5。我的父母还健在﹐我现在想他们﹐挺想的。父母非常疼爱我。父母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挺不容易的﹐我觉得走到这一步很惭愧。

  我走到这一步﹐家庭也是客观原因吧﹗如果家庭条件好﹐我当时学习成勣是很不错的﹐也很喜欢上学。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

  我曾经处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后来分手了。对她……(沉思了10秒钟)对她﹐我想说﹐自己珍重吧﹐没什么说的。

  行凶后从来不看被害者

  在王许文的心中﹐自己杀人是形势所迫﹑是家庭贫困﹑是学业不好﹑是事不从愿……但在他将凶器伸向他人的时候﹐从来没有认清自己内心的软弱和欲望。在王许文的头脑里﹐杀人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每当受挫﹑不顺利﹐他便习惯性地拿起凶器。

  我有一种杀人的心情﹐人绝望的时候最容易产生这种心情。绝望是因为没有人能够包容我﹐哪怕出现过一个这样的人﹐我也不会感到人生这么痛苦。

  为摆脱困境﹐我也想过其他的方法﹐觉得想来想去还是……以前﹐做过很多工作﹐做过厨师﹐干过发廊。2000年我来到天津﹐在北辰区呆了一段时间。当时﹐我手头很紧﹐之前我就已经了解到李某和肖某家里很有钱﹐于是就去了。我总是做人不甘心﹐才走向了极端道路。

  说实话﹐我很后悔的。如果我不出这些事情﹐通过我的努力也会有个精彩的人生。可是现在说起也没什么意义了。我每次作案后﹐从来不看他们。每次我作案很快﹐也就一﹑两分钟﹐而且大部分都是晚上。其实我也不是不敢看﹐我觉得也挺惨的。是不忍心看吧。

  警告老板搞清打工者身份

  或许是未曾泯灭的人性﹐或许是“人知将死﹐其言也善”﹐王许文反复使用着“后悔”﹑“遗憾”之类的字眼﹐但他还是没有责怪自己﹐也许正是这种逃避的心理﹐令他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我有两次杀人都是和老板发生纠纷之后。我想对老板说﹐首先﹐用工的老板们能够体谅我们这些打工者的处境和心情﹐平易近人的话﹐我想类似我这种事情会少一些。因为他们不具备杀人的心理﹐就不会导致过激的举动。另外﹐老板要对这些打工者的身份以及各方面的资料背景搞清楚一点﹐就会少一些麻烦。

  至于那些被我杀死的人﹐我对于他们的死﹐觉得很遗憾。对他们的家属﹐我表示歉意﹐他们是真正的受害人。

  我是因为年轻才会做这些事情的。现在的年轻人首先应该建立一种自信心﹐对自己和对社会都要有。人总会遇到挫折﹐只要有自信﹐再苦再难的事情都会过去﹐不要因为一时的挫折﹐而选择极端的道路。

  这个结果“我挺高兴”

  在王许文看来﹐被杀的老板还是可恨的﹐而其家属才是值得道歉的对象。“需要自信”的言语更像是一个空壳﹐显得苍白而无奈。

  我觉得﹐还是做人不成熟﹐如果到现在这个岁数﹐我相信自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事情了﹐这一步早就想到了。其实﹐我挺高兴的﹐不管怎么样﹐人生总算有了个结果﹐不至于再漂泊不定了。在看守所的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反思﹐反思我怎么会走上这条路的。其实想起来﹐主要还是做人太不成熟﹐好些事如果在现在就不会发生。

  对于自己﹐我觉得做人很惭愧。今天法院给我这种结果﹐我也挺高兴的。因为这些年在外漂﹐经历的事情太多了﹐道路比较坎坷。这些年﹐我每天都非常着急上火﹐我的人生已经很痛苦。到现在这种结果﹐对自己﹑对受害人和他们的家属都是个交代。

  杀人之前经过深思熟虑

  行刑的时间快到了﹐对生﹐王许文已经全无了希望﹐回答的声音也愈发地小了。

  其实﹐每次杀人之前我都会犹豫很多天﹐最后才做。每次都不是一时性起﹐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可是我每次都很害怕。当时那种情况下﹐我确实觉得想不出别的办法﹐打工我不想再做了﹐因为总和老板发生矛盾﹐一发生矛盾就会有杀人的心理。反正都要杀人﹐结果是一样的。

  我身边的朋友没有人知道我的事情。我没和别人说过﹐因为我觉得走这条路早晚有这个结果﹐我也不想牵连别人﹐所以我从来没和任何人提起过。

  对于我的朋友﹐我想说他们都很年轻﹐我觉得人生的路还很长﹐应该走好﹐自珍自爱吧。

  ■新闻背景

  杀人狂魔刀下魂

  “杀人魔落网”一案﹐经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流窜三省市﹐作案6起﹑杀害10人﹐致1人重伤的东北杀人狂王许文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放火罪﹐四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许文□化名王须文﹑李家奇﹑张连丰﹑张守孝□﹐男﹐24岁﹐汉族﹐初中文化﹐1978年生人﹐农民﹐黑龙江哈尔滨市通河县人。

  1996年6月﹐王许文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一个叫“长乐小吃部”的地方打工﹐因与老板发生纠葛﹐遭到痛打。1996年6月28日晚﹐王须文提着菜刀将睡梦中的老板和老板娘杀死后外逃。

  1998年5月底﹐王许文到了青岛﹐当他向老板娘要10块钱路费遭到拒绝时﹐又一次萌生了杀人的念头。6月4日晚﹐王须文将熟睡的老板夫妇及其女儿﹑侄女杀死﹐抢走现金400元。

  1998年7月﹐王许文到了山东济南当上了包饺子的伙计。因与老板再次发生冲突﹐1998年7月10日凌晨4时许﹐王许文再次残忍地将该店老板﹑老板娘杀害﹐抢走现金3000余元﹐又从铁皮柜内抢走现金5万余元和手机﹑戒指等物品。

  2000年9月16日凌晨﹐王许文携带凶器﹐潜入北辰区青光镇李某和其妻齐某的卧室内﹐杀死李某﹐抢得人民币19000余元及价值2万余元的金手镯﹑金戒指等物﹐逃离现场。

  王许文听说北辰区肖某家富有﹐便于2001年9月1日凌晨﹐翻墙入室潜入肖某的岳父霍某的卧室内﹐持斧头﹑尖刀行凶﹐致使霍某失血性休克和颅脑损伤死亡﹐抢得人民币400元。

  2001年11月27日下午2时左右﹐被告人王许文在河北区五马路一发屋内﹐因故与被害人刘某发生殴斗﹐抄起切菜用的尖刀朝刘某左肋部猛捅一刀﹐致其肾部损伤﹐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

  流窜作案多年﹐当王许文再次撕破伪装的面具﹐露出狰狞的面目之时﹐他的伎俩被本市警方识破。近日﹐王许文将被押上审判台。本报记者李景秀

  ■一声叹息

  这是一次难得的采访﹐记者面对的是一个即将被执行的死刑犯。采访前上网搜索有关他的信息﹐他杀人如麻﹐手中人命多达10条﹐这个罪大恶极的人物在临刑前会是一个怎样的状况呢﹖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面对死亡他会不会如古语所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呢﹖一连串的提问缠绕着记者。

  然而真的面对了﹐却发现他镇静得让我觉得可怕﹐他说这种结果他很高兴﹐因为他终于摆脱了漂泊的痛苦﹔因为终于给自己和他人一个交代﹔因为他不再想杀人了﹔因为他觉得其实像他这样的人如果走正路﹐经过一番努力人生也许很精彩。

  他﹐只有24岁﹐可是当审判长庄重地宣读审判书时﹐参加公判的群众哗然了﹐他们发出唏嘘声﹐议论纷纷﹐“罪大恶极”﹑“太可恨了”﹑“死刑对他都是轻的”……

  的确在记者认真地累计完他的罪状和杀人手段后﹐记者在他的身上﹐除了他拥有的那个美好的年龄外﹐再也找不到值得叹息的东西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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