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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會抽驗市售10件環保筷 1件兩項溶出試驗皆不合格

消基會24日召開「路邊攤筷子 甲醛等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記者會。(消基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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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筷子是台灣民眾家中必備餐具之一,近年因減塑政策,許多餐飲業者改用不鏽鋼筷、美耐皿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4日公布市售10件筷子樣品的抽驗結果,其中1件「日風筷(25A03)」的標示與溶出測試都不合格,長期使用將對身體造成傷害。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要選購標示完整的產品並注意標示內容,使用筷子前應先以100℃的水煮數分鐘後再使用。

消基會8月底在雙北的生活百貨商店、網路等地購買10件樣品,5件為不鏽鋼筷,4件美耐皿筷,1件合金筷,進一步檢測標示、材質測試,24日公布結果。

消基會祕書長徐則鈺表示,檢視產地,僅1件為臺灣生產,7件為中國大陸製造,兩件未標示。其中,5件不鏽鋼樣品的標示符合規定,美耐皿和合金筷樣品有3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包括「日風筷(25A03)」及「合金筷(箸)」兩件樣品未有任何繁體中文標示,「OSAMA螺紋筷(五雙入)」未標示「供食品接觸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項和警語」。

消基會指出,上述標示不合格樣品違反《食安法》第26條,可依第47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溶出測試部分,1件樣品「日風筷」在「高錳酸鉀消耗量」及「甲醛」溶出量都不符合規定,消費者使用該筷子夾取熱食時,產品中的有機物如甲醛可能遷移到食品上,進而被吃進肚子裡,長久下來會對身體造成傷害。高錳酸鉀消耗量不符規定部分,將可依《食安法》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使用新筷子前,最好先在鍋子中或電鍋中以沸騰100℃的水煮數分鐘後再開始使用。若筷子用久了而出現刮痕、霧化,最好不要再使用。◇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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