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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保時捷時速270 亞省男子被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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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0月20日訊】(記者陳安編譯報導)9月15日,科克倫(Cochrane)加拿大騎警對一名卑詩省基洛納(Kelowna)男子提出指控。該男子在落磯景縣(Rocky View County)埃米塔(Hermitage Road)路附近的一號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

該路段規定最高時速110公里/小時,而他的時速達270公里/小時。

週六晚上7點左右,一名駕駛2011年保時捷911的司機因在卡爾加里以西的加拿大一號公路上超速行駛而被騎警攔下。

加拿大騎警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這條特定的高速公路已被確定為駕車者經常超速行駛的區域。」「為了維護道路安全,亞省騎警交通局增加了該地區的巡邏以解決這個問題。」

36歲的邁克爾·彼得雷克(Michael Peterec)被控危險駕駛,將於12月13日在科克倫省法院出庭。

雖然沒有發生車禍,但省騎警交通法醫車禍重建專家為法庭提供了一份詳細報告。

報告發現,在限速11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車輛需55.96米才能完全停下。以270公里/小時的速度,車輛需要337.29米才能完全停下——額外的距離相當於兩個加拿大足球場的長度。

亞省騎警交通部克里斯·羅曼奇奇(Chris Romanchych)表示,「在我們的街道和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沒有任何藉口。以超出公佈限制的速度行駛會使您和與您同路的人處於危險之中。」

騎警援引亞省交通局的數據說,超過一半的涉及不安全速度的致命車禍發生在農村地區。2021年,亞省騎警轄區記錄了70,580起超速違法行為。這導致913名駕駛者因超速駕駛而被起訴,他們的速度超過了公佈的限速50公里/小時。

責任編輯:齊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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