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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盛合夥人:貪婪毀了我 一馬案紐約開審(三)

2022年2月16日,黃宗華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接受審理後離開法庭。(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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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在對「一馬」醜聞案審判的第三天,高盛銀行的前合夥人萊斯納(Tim Leissner)出庭作證說,高盛因劉特佐的財富來路不明,拒絕劉成為銀行客戶,但他因為貪婪和野心,祕密參與了劉特佐的賄賂門,參與捲走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數十億美元,結果毀掉自己一生。

該案的明星證人萊斯納曾負責高盛東南亞業務,他週三(2月16日)出庭告訴陪審團,這一切始於2008年,他通過高盛在馬來西亞的投行主管黃宗華(Roger Ng),與馬來西亞的劉特佐(Jho Low)建立了關係。

劉特佐當時才二十多歲,從不在「一馬發展」的官方名單中,卻是「一馬」的關鍵決策人。

萊斯納說,劉特佐的人脈網從高中開始建立,從小被送到英國頂級私校就讀,與中東的王室成員混得倍兒熟,又與當時的馬來西亞總理拉扎克(Najib Razak)夫婦關係密切,他立馬判斷出劉特佐的影響力將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萊斯納說,「一馬發展」不可能自行籌得這麼多錢,發行債券需要信用背書。馬來西亞有很多穆斯林,劉特佐與中東的關係,對取得穆斯林世界的信任很重要。

最終,阿布扎比官員為債券交易提供了重要保障。一家總部位於阿布扎比(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首都)的公司在這筆交易中擔任「一馬」(1MDB)的信用擔保人。

但這一切不是免費的,萊斯納說,「這些交易的實際成功取決於支付賄賂和回扣」。他在2012年倫敦的一次會議上得知,馬來西亞和阿布扎比的一些官員都要回扣,才批准為1MDB籌集17.5億美元的債務。

高盛的角色也很關鍵。萊斯納說,他將「一馬」業務引入高盛,前後經過16個月的運作,高盛最終為1MDB基金出售了65億美元的債券,從中賺得6億美元的手續費,這「立馬讓我們成為銀行的英雄」。

但在簽署合同後,「一馬」的錢遲遲沒到帳,萊斯納說,他擔心錢被卡住,於是提供自己前妻朱迪‧陳(Judy Chan)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空殼公司的香港銀行帳戶給劉特佐,運作給付阿布扎比和馬來政府官員的賄賂金。

萊斯納說,為掩人耳目,空殼公司都不以自己的名義註冊,從文件上完全沒有他的名字,但他才是這家空殼公司的實際擁有和控制人。黃宗華亦類似操作,用妻子註冊的空殼公司接收了3,500萬美元的回扣。

他說,雖然他和黃宗華向高盛的合規官員隱瞞了劉特佐的角色及行賄的事,但有一些高盛同事知道劉特佐。根據萊斯納的證詞,當時他的上司邁克爾‧埃文斯(Michael Evans)、高盛前亞洲投資銀行聯合主管安德里亞‧維拉(Andrea Vella)和其他幾位前高管不同程度地知道一些情況。

萊斯納舉例說,在高盛從第一個項目的首筆債券交易中賺取了2.2億美元後,他與上司埃文斯一起拜訪了「一馬發展」的首席執行官,埃文斯感謝這位1MBD高管與高盛合作,結果對方回答說「不要謝我,應該感謝劉特佐」。

「所以Mike(邁克爾‧埃文斯)從那一刻起就知道了。」萊斯納說。此前,他向上司撒謊說劉特佐並未涉及該項目。

他說,高盛此前一再拒絕劉特佐成為銀行的客戶,因為銀行對劉特佐的背景調查顯示,劉的財富來源查不到,而他一擲千金的生活方式讓人對他錢的來路起疑,兩者結合恐影響高盛名聲。但萊斯納的貪婪和野心占據了上風。

萊斯納說,他不在意劉特佐的這些疑點,對65億美元的交易合同的熱情驅使他和黃宗華參與賄賂門,因為如果不賄賂他們,「這些交易永遠不會發生」,「我的主要重點是為高盛完成這些交易」。

接下來該案將暫停審理三天,下週二萊斯納將繼續出庭作證。◇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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