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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稅局:與工作相關的病毒檢測費可抵稅

澳洲稅務局(ATO)確認,納稅人可以為工作相關產生的COVID-19(中共病毒)檢測費用申請稅務減免。(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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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楚君澳洲悉尼報導)澳洲稅務局(ATO)確認,納稅人可以為工作相關產生的COVID-19(中共病毒)檢測費用申請稅務減免。

隨著個人和企業為財政年度準備報稅文件,ATO預計將看到疫情對納稅申報的影響。

在6月6日的一份聲明中,ATO說,從7月1日起,人們如果因工作需要而購買了病毒檢測盒,可以將這筆費用作為稅收減免申報。

ATO提醒說,雖然納稅人必須保留購買記錄,但也允許他們使用銀行或信用卡帳單與雇主的文件一起作為他們支付檢測費用的證據。

ATO表示,員工不能對雇主提供或報銷的病毒檢測而申請稅務減免。

ATO助理局長蒂姆·駱(Tim Loh)說,「如果你購買了COVID-19測試盒,用於和你的夥伴們一起旅行,你就不能申請抵稅。」

此外,ATO允許納稅人對任何用於防止工作時發生疾病或受傷的保護性物品的支出申請抵稅。

「如果你在工作時需要接近客戶,並有染疫的風險,你可能會要求為購買手套、口罩或消毒劑等保護性物品而支出的費用申請抵稅。這在零售業、清潔業和酒店業等行業最為常見」,蒂姆·駱說。

ATO還提醒說,聯邦政府支付的疫情補貼(COVID-19 disaster payments)是免稅的,因此不需要包括在納稅申報中。

去年7月13日,莫里森政府宣布從2021年7月19日起,因疫情損失超過20個小時工時的人,可領取的緊急補助金將從每週500澳元增加到600澳元;損失8至20小時工時的人,每週可得津貼將從325澳元增加到375澳元。

但尋工津貼(JobSeeker)和疫情病假賑災補貼(Pandemic Leave Disaster Payment)被列為應稅收入,必須申報。

疫情病假賑災補貼的發放對象是自身或所照顧的人因感染中共病毒必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而無法工作或賺取收入的人士。補貼金額取決於自我隔離或防疫隔離期,以及損失的工作時間。

疫情病假賑災補貼付款不會被預先填入報稅系統中,因此,ATO還提醒納稅人必須手動計算總金額,並將其納入申報。

「雖然這些信息沒有為你預填,但不在報稅表中加入疫情病假賑災補貼,將延遲你的報稅處理和你可能的退稅。」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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