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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提出立法 多倫多渥太華市長將獲更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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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安省政府週三提出的一項立法如獲通過,多倫多和渥太華市長將獲得前所未有的權力,結束市長在市議會只有一票發言權的歷史。

安省政府在8月10日發布的一份新聞公告中說:「該立法將賦予多倫多市長和渥太華市長更多責任,幫助實現省和市政府的共同優先事項,包括在未來10年內建造150萬套新住房。」

該項稱為《強有力的市長,建造房屋法案》的立法,將賦予多倫多和渥太華市長推進優先項目,並更快建造更多房屋的能力。其提議的市長新權力包括:

·聘任首席行政長官和市政部門負責人,創建及重組部門。

·為指定的議會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任命主席/副主席,以及建立新的委員會。

·將與省級優先政策有關的事項提交市議會審議。

·否決市議會批准的、與省級優先事項有關的附例。

·提出市政預算。

「該項立法是加快建造更多房屋的重要工具,也是安省政府為解決住房短缺問題採取的多項舉措之一。」省政府在公告中說。

安省市政事務和住房廳長史蒂夫·克拉克(Steve Clark)說,未來十年,安省超過三分之一的增長,預計將發生在多倫多和渥太華。「太多的家庭已在為住房和不斷上漲的生活成本苦苦掙扎。我們需要支持高效的地方決策,幫助減少繁文縟節,並加快開發的時間表。」

他說,解決住房危機沒有捷徑,但本立法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又一步,「為市政領導人提供更多工具,以兌現他們對選民的承諾」。

省政府說,該立法提議的措施,將使市議會能夠對市政預算提出修正案。市議會如果能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支持,也可推翻市長對與省優先事項相關的任何預算修正案和附例的否決權。

該法案如果獲得通過,相關的政策變化將於2022年11月15日生效,即對今年市選產生的新市長及新市議會生效。

美國式的「強有力市長」

該種「強有力市長」的制度,在美國比較普遍,其特點是行政權力集中在市長手中,市長可以控制部門負責人的任命,監督預算,有時還被授予否決權。

該項立法的消息傳出時,多倫多市長莊德利已表示支持。他說:「我說過,我會支持強大市長的權力,我在上次選舉前就說了。」

省長福特表示,這次的改變是「一次試驗」。他會考慮之後將該權力擴大到其它較大的城市,比如密西沙加、賓頓和漢密爾頓市。

福特在2018年當上省長後不久,便將多倫多市議會的席位總數,從47個削減至25個,創下歷史先河。

事實上,對大城市治理方式的改革,始於2006年。當時的自由黨省長麥堅迪(Dalton McGuinty)通過《多倫多市法案》,賦予該市更大的自主權,包括增加稅收的權力。

麥堅迪認為,多倫多有一個強有力的市長制度,會是一種有效的治理模式。不過,當時的多倫多市長苗大偉(David Miller)最初表示,不需要該權力。所以,麥堅迪推遲了其計劃,但他警告說,如果市議會無法改變其混亂的預算制定過程,他將實施該制度。

在經歷一場預算危機後,苗大偉發起了一個專家小組討論,該小組在2008年得出的結論是:一個由45名市議員組成的市議會,顯得「笨拙、難以運作,並且分散了問責、權力及責任」。

不過,當年出現的全球金融危機,使「強有力市長」的改革被擱置。

福特兄弟一直期望改革市政管理

福特省長(曾任多倫多市議員)和他已故的弟弟羅伯·福特(Rob Ford)(2010年到2014年任多倫多市長),長期以來一直熱心於市政管治改革。

在福特兄弟合著的《福特國度:兩兄弟,一個願景——人民市長的真實故事》一書中,福特寫道:「如果我進入省級政治,市政事務是我想要改變的第一件事。」

「我認為全省的市長應該擁有更大的權力。一位負責人,擁有否決權,類似於紐約、芝加哥和洛杉磯的強大市長制度。」他寫道。

按安省目前的制度,市長可以通過任命委員會主席來控制議程,但在議會中只有一票。市長需要多數市議員支持,才能獲得其想要的改變。

雖然市長和市議員在議會有同等的一票發言權,但是在市選中,市長是全市選民投票選出的,市議員則是由一個選區的選民選出。

多倫多市長莊德利正在尋求在今年市選中連任。據《多倫多星報》報導,莊德利說:「我覺得現在的人認為,我有權做很多事情,實際上,我有權做的事很少。」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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