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金管會修法增代位求償事由 負責人掏空後跳槽也可解任

人氣: 38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23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為促進公司治理並完備投資人保護,金管會9日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簡稱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將增加財報、公開說明書不實等證券詐欺、非常規交易掏空、侵占、背信等4項獨立事由,意即負責人犯後就算跳槽到另一公司,主管機關都能追責解任,修法將爭取9月送進立法院。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公司若涉及證券詐欺、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提解任訴訟,現行實務上,投保中心只能以「執行業務重大損害公司的行為」或「違反法律章程」兩要件移送,但負責人如果辭職跑到其他公司就職,就無法對前公司行為處以解任,這是現行法院訴訟常見爭議。

因此,金管會將新增財報、公開說明書不實等證券詐欺、非常規交易掏空、侵占、背信四項獨立事由,可由保護機構代位訴訟或提起解任訴訟。

高晶萍指出,若加上原有操縱股價、內線交易、期貨詐欺等3項獨立事由,就有7項可由投保中心代位訴訟,法案將預告30天,需先送行政院進行審議,爭取9月送進立法院。

金管會另放寬投保中心執行業務的支出及費用限制,增列將歷年保護基金孳息支應業務支出賸餘撥回基金累積數合計,一併作為保護機構的經費來源,以因應保護機構未來業務發展所需經費。高晶萍說,主要是聘任人員薪水低、留不住人才,費用上需要較多財源,才提出需求。

責任編輯:陳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