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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职权修法通过 台政院:将提覆议 盼获立法院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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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会28日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部分条文等案,行政院将在收到条文的函文后提出覆议。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说,希望得到立法院正面回应,后续不排除将再提出释宪。

陈世凯说,还未收到立法院相关法案的条文,必须等收到条文之后,行政院才会做相关的研究,预计会邀情相关的学者跟专家,按照宪法增修条文的程序,对于法案窒碍难行的部分,经总统核可后提出覆议。

他说,至于会在哪次行政院会提出覆议,时间上还无法确定,这还要立法院把条文送交行政院的时间,才会做出适当的安排。

陈世凯说,希望提出覆议之后,能够得到立法院的正面回应,且期待立法院可以通过民主的思辨对话过程,再一次理性审视法案的内容,让相关争议能够早日落幕,“现在无法预测提出覆议的成功概率。”

民进党团也预计提出释宪,身兼民进党主席的总统赖清德在30日于民进党中执会表示,对政院、立院党团做法,都表示尊重、支持。

陈世凯说,释宪的程序必须等到法律生效后向大法官提出申请,而行政院的做法会在研议之后提出覆议,并等到立法院的回应,等到覆议程序走完,总统公布法律之后,行政院可能再针对生效的法律提出释宪。

媒体询问,民进党团与行政院会个别提出释宪?陈世凯说,按照他跟法律学者间的对话内容,应该很多单位都可以提出释宪。

行政院会届时若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部分条文的覆议案,将是行政院在宪政史上第14次提出覆议。

前13次覆议议题包含319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核四停建覆议案等,覆议结果包含1次行政院撤回复议案、1次立法院未能及时审查覆议案(等同覆议成功)、2次因时局动荡未有覆议结果、3次立法院决议维持原决议(等同政院覆议未成功)、6次立法院决议不予维持原决议(等同政院覆议成功)。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范,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的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核可,在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天内,移请立法院覆议。

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15天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1/2以上(57人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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