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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對14民主人士定罪 澳洲「強烈反對」

香港以《國家安全法》定罪包括澳洲公民在內的14名民主人士,澳洲外長對此「深感擔憂」,澳洲反對黨稱這些有罪判決「令人震驚」。圖為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的示威遊行資料照。(Hector Retamal_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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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香港以《國家安全法》定罪包括澳洲公民在內的14名民主人士,澳洲外長對此「深感擔憂」,並「強烈反對」港府以《國安法》壓制民主人士和民間社團;澳洲反對黨稱這些有罪判決「令人震驚」。

週四(5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三名由國安法指定的法官判決14名泛民主派人士所謂「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14人中包括持有澳洲和香港雙重國籍的吳政亨(Gordon Ng)。該判決立即引起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受到侵蝕的擔憂。

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當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對今天作出的判決深感擔憂。」

她表示,澳洲政府會經常向「香港和中國(共)政府直接提出有關領事和人權方面的擔憂」,並會一直這樣做下去,包括吳政亨的案件。

外長在聲明中說。「澳洲對香港當局繼續廣泛應用《國安法》來逮捕和壓迫民主派人士、反對派團體、媒體、工會和民間社會表示強烈反對。

「我們知道,這些法律的實施也會對香港以外的個人產生影響,包括在澳洲的個人。

「(澳洲政府)一直跟中國(共)和香港提及香港的權利、自由、自治和民主進程遭到系統性侵蝕的問題。」

澳洲反對黨外交事務發言人伯明翰(Simon Birmingham)表示,香港法院的判決「令人震驚」。

「近年來,香港的自由與權利遭到了踐踏,這是一場悲劇,我們無法也不應該將其拋諸腦後。」他在一份聲明中說。

「中國(共)政府的所作所為表明澳洲和其它同樣珍視自由和權利的國家(對其)持續不斷地施壓是必要的,中國(共)政府曾承諾維護香港的自由和權利,但卻破壞了這些自由和權利。」

伯明翰表示,兩名來自香港的澳洲居民被香港當局懸賞捉拿,並被要求遣返,他們所遭受的迫害應當停止。

「澳洲不能也不應忘記或接受香港對個人人權的公然破壞。」他說。

「聯盟黨大力支持兩黨發出的所有明確信息,反對削弱香港民眾權利和自由的行為。」

三年多前,香港警方在黎明時分突襲全港各處住宅,逮捕了47名民主人士,隨後港府根據中共實施的《國家安全法》,指控他們密謀顛覆國家政權。

此次被判有罪的14人中還包括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林卓廷、黃碧雲和陳志全等人。案件將在稍後宣判,刑期從三年到終身不等。

這次的判決獲得了中共政府的支持,中共也是《港區國安法》的起草者。觀察人士表示,這次的判決表明,在2019年香港大規模反政府抗議活動之後,《國安法》正在被用來鎮壓政治反對派。

美國和一些國家批評審判是出於政治動機,並呼籲立即釋放被告。歐盟外交事務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定罪「標誌著香港基本自由和民主參與的進一步惡化」。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此次大規模的定罪是「史無前例」的,是「迄今為止最無情的例證,表明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是如何被用來壓制異議的」。

「這些定罪也向香港任何反對政府行動的人發出了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信息,那就是:保持沉默,否則會面臨牢獄之災。」她說。

人權觀察組織中國事務代理主任王松蓮(Maya Wang)表示,14人因「和平行動」而被定罪,「是對民主政治進程和法治的極大蔑視」。

「香港人想要的只是自由選舉政府的機會。無論中國(共)政府和其精心挑選的香港法庭怎麼說,民主都不是犯罪。」她說。

1997年英國將香港歸還中國時,北京當局曾承諾保持香港的西方式公民自由50年。

但是,自2020年《國安法》出台以來,香港當局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嚴格限制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許多活動人士被逮捕、被噤聲或被迫自我流放。數十個民間社會團體解散。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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