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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李登輝 檢方:李花了2、30分鐘過目筆錄並簽名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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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訊】 (中廣新聞網陳鳳如報導) 事實上根據台北地檢署表示,檢方早在10月初就發出傳票,傳喚李登輝出庭應訊,因此,並沒有臨時更改傳喚日期,同時李登輝也花了2、30分鐘仔細過目筆錄,並簽名具結。至於未來是否要傳喚宋楚瑜,或讓李登輝和宋楚瑜當面對質,檢方則不願意多作說明。

據中廣新聞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興票案,曾經在今年3月間對李登輝進行訪談,但因為李登輝還要求補充證詞,於是檢方才在22號再度傳喚李登輝出庭作證,檢方強調這次傳喚過程一切依法,李登輝也在確認筆錄後、簽名具結,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陳宏達說:

由於檢調從上次約訪李登輝之後,還曾經傳訊過興票公司票券協理、資訊部經理等人員,因此,這次傳喚李登輝,李登輝除了自己準備一些資料向檢方說明外,檢方也一併就近期調查到的事證,詢問李登輝的說法。

根據了解,李登輝在偵訊庭內大多以國語回答,同時他也向檢方表示,宋楚瑜涉嫌私設秘書長專戶、也擅自動支國民黨黨產。此外,檢方表示,興票案偵辦至今,仍然有部分證人或關係人有屢傳不到、甚至已經出境的情況,這對案情的釐清造成一定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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