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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486 改列第四級管制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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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制昨天開始實施,台灣跨部會機關組成的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昨日正式成立及召開首次會議,首項要務就將市面上流通的墮胎藥RU486,從原先列為第四級毒品的管制名單,改為第四級管制藥品,故並無刑責問題,但未經許可販賣、轉讓RU486仍將被處以行政罰鍰。

 將RU486屏除在毒品之列,是所有毒品審議委員會委員的共識,出席代表一致認為,RU486並沒有成癮性,也未被普遍使用,列為第四級毒品不妥,故在該毒品條例新制的首日就快馬加鞭修改為管制藥品,並在下班前以專人送達行政院核定。

 昨天是實施新制的第一天,攸關我國毒品政策的多項重大修正,包括強制戒治毒品的最短期限,從三個月延長至半年,啟動查緝跨國走私毒品、毒販使用「控制下交付」,期瓦解販毒集團等新制規定。

 此外,法務部研修假釋制度,因應蘇永康、安雅等藝人觀察勒戒的天數被外界批評過短,及因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昨日起施行,法務部除檢討研擬「戒治處分執行條例」修正條文外,特別將原來觀察勒戒十五日的規定,延長為二十一天,始能提出假釋聲請。

 昨天起,亦增列一批管制藥品為第四級毒品,販售、轉讓第四級毒品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但學者、專家普遍對RU486被列為第四級毒品感到不解,在昨天上午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的會議中,出席委員一致反對RU486是毒品的認定,依其藥品的特性,仍應納入現行管制藥品條例的規範,屬於管制藥品較符合現狀。

 依規定,違法販賣RU486將處罰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製造、輸出、輸入RU486,將處罰十五萬至七十五萬元。

 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成員,包括法務部次長顏大和、衛生署藥政處長王惠柏、海巡署情報處長賀湘台等十七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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