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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今發函北市府 盼提出勞保還款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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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三日電)爭議多時的台北市政府欠繳一百多億元的勞工保險補助款項,因北市府認為對設籍外縣市的勞工,沒有依法補助的義務,而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訴願,在訴願委員會作出「訴願不受理」決議後,今天勞委會正式發函給台北市政府,追討積欠的勞保欠費,希望台北市政府提出還款計畫。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政府必須負擔一定比例的勞工保險費用,在省,由中央政府補助,直轄市則由直轄市政府補助,因此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需要補助一定比例勞工保險費用。至去年十一月底,台北市累計欠費一百二十七億多元、高雄市欠費一百零八億五千萬元。

對於台北市政府提出的訴願,經過訴願委員會決議,由於台北市政府九十二年五月十日收到繳款書,但並未依照規定在三十日內提起行政爭訟,因此就程序上而言,已不可提起行政訴願。

在實體部分,訴願委員會認為,勞動契約是基於工作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所以對所有在台北市工作的勞工補助並沒有錯。

勞委會官員也解釋,勞工保險是基於勞動契約而產生,當然以工作所在地點為主,而非以設籍地為要素。例如勞資爭議發生時,也是以工作所在地的政府為主管機關,而工會法也規定勞工應以工作所在地點,參加所屬的產業、職業工會;台北市政府補助勞工購置住宅,貸款的申貸對象也是以工作地點在台北市者,所以在辦理勞工事務時,是以「勞工勞務提供地點」為基準,而非勞工設籍地。

根據規定,如果台北市政府不服這項決定,得在決定書送達的次日起,兩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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