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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欠款 健保局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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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北、高兩市積欠健保補助款達二百八十多億,健保局昨日宣佈,將北、高兩市送交行政執行,健保局副總經理賴進祥表示,兩封行政執行函,健保局已以雙掛號寄出,未來若北、高兩市有還款計畫,應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提出,健保局將不再受理。

  賴進祥指出,一般民眾積欠數千元健保費,依法將受到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的處分,反觀北、高兩市,積欠健保補助款高達二百八十多億,卻未受到處罰,相當不公平,健保局向北、高兩市提出行政執行追討健保欠款,要的不是健保局的錢,而是全民的錢,這也是健保局首度對政府單位提出行政執行。

  賴進祥更痛批台北市政府不但無還款誠意,還蓄意技術拖延,先是聲請釋憲,繼之又提起訴願及言辭辯論,接著又聲請停止執行等,最近則又提出行政訴訟,拖延之意至為明顯。

  北、高兩市健保補助款欠費問題若遲不解決,健保局估計,不出十年,光是北、高兩市的健保欠款,就可達到一千億,屆時健保財務勢必會出現重大危險,恐危及健保制度的維繫;健保局認為,在財政較北、高兩市更為困難的縣市都提出還款計畫之際,北、高兩市健保欠費問題不能再拖,經衛生署長批示後,健保局決付諸行動,提出行政執行。

  至於北、高兩市認為健保法有關直轄市應負健保補助款的比率未盡合理,賴進祥表示,其可以建議修法,但在完成修法之前,仍應依照現行規定,支應應負擔的健保補助款。

北市府 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針對健保局將強制催收健保費補助款,北市府高層昨天緊急召開危機處理小組因應。台北市勞工局長嚴祥鸞表示,市府昨天已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一旦接到行政執行處通知,也會提起聲明異議。至於勞委會駁回市府的訴願案,嚴祥鸞表示,市府會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由於健保局和市府對於補助人數的計算基準有極大差距,嚴祥鸞也呼籲健保局能提出具體的說明。嚴祥鸞表示,健保局主張計算補助款標準是依照投保單位的營業所在地,因此,北市應負擔兩百零一萬人的補助款,但是根據大法官會議五五○號解釋,補助款應以所轄居民為限,依照戶籍資料,設籍北市的勞工僅有八十一萬人,兩方主張的差距相當大,但健保局從未針對他們的計算基準提出說明。

  嚴祥鸞表示,市府不斷要求協商,但健保局卻不與市府協商,僅急於修法,而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行政院無權對九十二年六月前的款項進行強制執行。

  嚴祥鸞表示,若依照市府主張的計算基準,可節省約三分之二的款項,而健保局主張的款項有一百億元,約佔市府預算的百分之九,市府一定要捍衛市民的權益及錢。嚴祥鸞強調,市府絕對有誠意解決問題,一旦接到行政執行處的通知,將會依照法律程序提起聲明異議。

  高雄市財政局一名官員表示,如今已進入行政執行程序,後續一切作為只有依法律進行。

積欠勞保費 北市府訴願遭駁回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台北市積欠勞委會勞工保險費補助款達一百二十七點五億元,去年台北市不服勞委會催繳而提出訴願,勞委會昨日做出「不受理訴願」的決議,並立即函發給台北市政府,該會表示,沒有要求一次還清,可分期攤還繳回。

  勞委會表示,台北市政府自民國八十一年至八十四年度積欠勞保費補助款,之後陳水扁出任台北市長時,依時繳交,在馬英九擔任市長後的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起,持續積欠勞保費補助款,截至去年十一月底,累積積欠金額已達一百二十七點五億元。

  這份訴願書指出,勞委會於去年五月七日函請台北市政府,希望在去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勞保費補助款,如果逾期未繳交勞保費補助款,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台北市政府以不服為由,向勞委會提出訴願,並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勞委會進行言詞辯論。

  勞委會表示,在台北市提出訴願後,勞保局已在去年十月八日同意訴願確定前,暫緩移送強制執行,而勞保局的催繳通知只是提醒台北市政府繳款,不具行政處分效力,當時台北市政府接獲催繳通知後,未在三十日內上訴,放棄陳述意見的機會。

  勞委會舉例指出,現行工會法規定勞工應以工作所在地參加所屬的產職業工會,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的申貸對象也以工作地點提出,勞工教育補助對象也設定為縣市各事業單位、工會及民間團體,然而,台北市政府辦理此類勞工事務時,皆以「勞工勞務提供地點」為準,而非以勞工設籍地為依據。

  勞委會表示,該會勞保局歷年來已經以電話催繳、發函催繳、派員促催,並邀集相關機關開會協議,希望台北市政府核實編列預算及按時繳納,不過,台北市始終未如期辦理。至於積欠勞保費補助款達一百零八點五億元的高雄市已編列預算,提出攤還計畫。

  勞委會表示,在做出決議後,若台北市政府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次日起兩個月內,向原處分機關所在地之所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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