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计划生育’在强权下荒唐悲惨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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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讯】只因一个匿名举报电话,就使堂堂一级镇政府兴师动众,将原本肚子里并没有孩子的申诉人的强制“孕检”为由进行围追堵截,政府工作人员加之武装警察共计二十余人以暴力方式强行“孕检”,被害人被赤身裸体遭到羞耻凌辱,众人围观名声被败坏,十几个小时的暴力检查,申诉人精神恍惚,住进医院救治………,如今一旦提起当时情景,被害人还是泣不成声。计划生育的女干部们何以能够拥有如此巨大的权利,可以调动如此多的警力和行政人员?

当申诉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其被申诉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行为时,各级法院又是官官相护,将这一人间罕见的闹剧演变成被申诉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并且颠倒黑白,混淆概念,将申诉人不情愿变成“故意躲避”孕检而一次次铸成错案……

为了澄清事实,求得公道公正,申诉人无奈进京击鼓鸣冤……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原审法院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再审,即请求撤销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丹行终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及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辽行监字第51号驳回申诉再审通知书,彻底纠正错案,以此维护共和国的法律尊严。

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杨树村东北甸组的村民孙承艳控诉材料:

联系电话:0415—7872267

违法行政酿闹剧,法院判决成游戏

(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孙承艳;女;1968年9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杨树村6组。

被申诉人: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宁作文(镇长)、

书记:于金海、

镇长:丛艳玲、

镇长:郑永顺、

边防指导员:栾血东。

一、事情经过(案情介绍)

申诉人于1996年10月1日经人民政府登记与李志坚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由于丈夫有重男轻女传统思想,于是便与申诉人分居,紧接便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鉴于婴儿尚未满周岁,驳回李志坚离婚诉讼请求,然而两人一直分居,村党支部姜书记及其亲友虽参与调解和说合均无效,自1998年起,双方长期分居事实在周边村民组领导均知晓。

2000年5月,李志坚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0年7月7日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离婚,婚生女3岁,由申诉人抚育。

就在申诉人离婚不久的7月中旬和9月中旬,村妇女主任金正顺和本村民组妇女队(组)长杨淑荣一同两次到申诉人家中,询问孕情,申诉人当时回答已与丈夫分居多年,哪里还有怀孕的事情?如若不信,由你们带领到市医院检查便知。也不知是她们相信了申诉人话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两位主管计划生育的女领导再就什么也没讲离开而去。

如果这两位女同志当时带领申诉人去检查就不会出现2000年10月4日那令人难以活命的场景。

2000年10月4日上午十一时许,申诉人正在五四农场给孩子看病(孩子患病久不痊愈,找人算算卦)一阵惊人的喇叭声突然响起,申诉人当时与此同时这位算卦的老太太向窗外一看,只见一辆福田汽车上拉了满满一车人,就连驾驶室里也坐满了人,足有二十余人,令人可怕的从车上跳下来还有长山边防派出所指导员和两名武警战士,算卦老太太一时吓得脸色苍白,她以为是来抓搞迷信活动的。

车上下来的人当中,有长山镇下属12个行政村的妇女主任,申诉人所在村委会几名领导及镇里书记、镇长、副镇长及计生办等相关领导,边防所指导员和两名武警战士,数一数,多达二十五六人,只听人群中有人喊:“孙承艳在这里哪!”

申诉人闻听,知道是来找自己的,但不知是为什么事情便迎了上去。

这些人不讲任何事由,怒气冲冲开口就让申诉人上车。

“你们不讲什么事情,我凭什么上车?”申诉人心中没有愧心事,岂能任人摆布。

“不上车,就强行驾上车!”有人这样喊叫,旁边两名武警战士欲想动手。

申诉人自来作风正派,也有一副强脾气,岂能随便受污辱:“今天你们这么多人来找我,如果不说出个一二三来(什么事情),休想叫我跟你们上车,你们还有王法没有?”

有人想动手但被镇书记制止。申诉人见没人敢动手,加之这些人没讲什么一二三来,申诉人骑上自行车狂奔到其镇内四姐开的饭馆内,因为四姐开饭店,认识的领导较多,心想求助四姐,让四姐搞清对方到底是为什么事情。

旋及,这些人有乘轿车,有搭摩托,还有福田车、镇专用车,浩浩荡荡开到申诉人四姐在镇内开办的兴乐饭店门前,并将饭店团团围住。

10月4日,还是人们沉浸在国庆国庆喜庆气氛之中,面对兴乐饭店门前一时间车水对龙,不但有镇里几位主要领导干部,而且还有武警打头,人们纷纷赶到现场,一时间,围允人山人海,但人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情。

在饭店内,由于有四姐在场,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终于道出此行目的:原来申诉人所在的村委会妇女主任金正顺在9月22日接到一匿名电话,声称申诉人已怀孕5个月,今天是采取措施,让申诉人去相关医疗部门参加孕检。

让一名妇女进行孕检,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为何二十五个人来助阵,而且还有三名武警官兵参与呢,这不是故意大张旗鼓地败坏他人的名声吗?

申诉人肚子里没有孩子,自然自己心中清楚,当时顾不及羞不羞了,面对书记和镇长,“我可以用我的生命向你们担保:我绝对没有怀孕,我与丈夫分居多年,老亲故邻都知道,我哪里来的怀孕……”

“为了这么一件事,你们来了这么多的人,这不是寒掺人吗,请书记、镇长现在马上把多余的人撤走,我只需一两名女干部陪着我去检查就行了,或是到市内医院或是到饭店对过的长山镇医院,因为那里B超、尿检均有,否则我不能上车。”

因为此时围在饭店外人群仍然人山人海,申诉人是一位三十多岁离婚才几个月的妇女,怎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上车呢?

书记、镇长仍然不答应,非逼着申诉人上车,双方僵持。

申诉人50多岁的姐姐闻讯赶到饭店,扑通一声就跪在书记、镇长面前,哭着哀求:“她(指申诉人)才三十多岁的青年妇女,离婚才几个月,还有个三岁的孩子,你们这样折腾,日后还叫她怎么有脸见人啊!日后她还能不能再找到对象啊,你们就行行好吧,把人(车)撤走吧……再说如果真的怀孕5个月,从身材上不早就看出来了吗”,五十多岁的姐姐跪在地上哭哭求情也未奏效。为了进一步验证,几个姐姐也顾不上脸面,拿起电话向申诉人已离婚的丈夫李志坚求援,让他从东港市内赶到长山现场出面说情和证实。

面对书记和镇长等领导,李志坚话语掷地有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又是一个单位的法人代表,我以一个党员党性的名义向你们保证,孙承艳作风正派,从未有过其他事情,我们俩离婚完全是感情不和……分居已是几年事情,你们可以调查。另外,我情愿陪同你们两位女干部一起和孙承艳去检查。”尽管李志坚如此保证,队伍仍不撤离。

直到下午三点许,申诉人从饭店后门溜出,骑上自行车欲回到母亲家里向老母倾述这满腹委曲和冤恨。

就在申诉人刚刚跨进母亲家院内(距饭店约1,000米),三名武警官兵及后随大队呼的一下子就拥进院内,面对如此场景,孙承艳的母亲不知其女儿犯了什么大罪,一下子摊坐到地上,当她站起来想问什么事情时,便被人一把摔在地,当即昏死过去。三名武警官兵及村治保主任这下子可动用了武力,派出所指导员飞起一脚将申诉人踹倒,其余人一拥而上,将申诉人按倒在泥水里(因头天下雨),孙承艳上衣被撕的粉碎,两只鞋也掉到了道上,像杀猪似的被又捅又掐的强行将光着脚的孙承艳塞进车内,。

据饭店现场围观人群称:当申诉人前头从饭店后门走了之后,各种车辆沿公路排起长队,浩浩荡荡,其阵势比抓捕一个重大犯罪分子还壮观。

当人们街道是一声抓孕检时,无不气愤地说:“可丢尽了共产党的脸,兴师动众的成何何体统……武警官兵参与算那一份依法行政?文明行政?”

下午四时三十分,这帮人押着申诉人浩浩荡荡将车驶进东港市计生技术服务中心。

经“B超”检测,申诉人没有怀孕。

这帮人不甘心。

进行“尿检”,更是惨无人道,申诉人因孩子患病,早晨连饭也没吃一口,当中午十一点接触之后,一直到下午五点,连续七个小时滴水未进,哪里还有尿,申诉人蹲在厕所里,怎么也便不出来,不料一位领导竟抬脚朝着申诉人后屁股猛踢两脚,致申诉人一头便栽倒在便池上,也因此一时小便失禁,医护检查人员终于获得了尿样。

经“尿检”申诉人仍未怀孕。

按常规,“B超”、“尿检”是准确的,只要这两项证明,就足以说明问题了,何况有人电话谎称怀孕5个月?

然而,这帮“执法”人员仍然贼心不死,他们要扒光申诉人的全身衣服,做所谓“探头”检验,当申诉人不肯时,这帮人又是一拥而上,七手八脚把申诉人扒个上下精光,一丝不挂。此时,申诉人这一普通妇女,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喊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自己仿佛置身于魔窟,肝肠寸断任群凶折磨,简直生不如死。

这样反反复复折磨了几个小时,最终“探头”结果亦报告:“没有怀孕!”

这样结果犹如一声霹雳,顿时把这些“执法”人员吓得抱头鼠窜,无端将申诉人长达十多个小时折磨,他们明白应当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刹那间,什么书记、镇长、武警官兵、各村妇女主任等等全跑得无影无踪,空荡荡的医务检查室内只剩有一名检查医生和申诉人!

这哪里是依法行政?这哪里是什么“孕检”?这简直是视中国人权为儿戏。申诉人连气带吓,顿时摊倒在医务室内。

始终守护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心院子大门外的申诉人姐姐及原来丈夫李志坚(抱着申诉人三岁幼儿)闻讯冲进医务室内,将申诉人扶出。

申诉人姐姐见妹妹被这些“执法”的折腾成人鬼难辩的模样,怒火中烧,决定搭车将申诉人送到长山镇人民政府,一切后果均由长山镇人民政府承担。

当晚十时许,当申诉人姐姐、原丈夫到达长山镇人民政府时,只见会议室里灯火通明,原来是镇书记、镇长正就此事召开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申诉人所在的杨树村全体成员,镇长见申诉人等人赶到,破例准许参加傍听。

镇长与书记大发雷霆在会议上指责村妇女主任金正顺:“为什么孙承艳在7月和9月两次同意和你们一道去检查,你们为什么不领着去检查?今天这样局面你要负什么责任……听了一个电话就当真的,谎报边情,浪费多少人力财力,群众不是当成笑话了吗?……”

尽管书记、镇长责斥,金正顺只是一个劲承认错误,似真似假,一切好像都在演给申诉人看。

闹剧就这样形成,也是在镇政府会议室如此情景下落下惟幕的。

这就是这场闹剧自始至终的真实事实。

令人寒心,更令人不寒而悚,当今之世,谁能相信有这等违法事情发生?

当日,申诉人老母住进医院,因惊吓住院长达9天,花掉医疗费1500余元。

申诉人至此精神恍惚,两天后被家人送进东港市中医院治疗,经中医院诊断为“气血两亏”,“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住院治疗18天,花掉医疗费2000余元(见证据1—2)。

二、法院判决如同儿戏

如此荒唐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行政执法闹剧,几天内便传遍东港市城乡,因为东港市地处“三边”地区(沿江、沿海、沿边),人烟稠密,如此闹剧,已是家喻户晓。丑闻在不断扩散,蔓延。

目击者纷纷告知申诉人,为什么不起诉状告镇政府违法行政行为,否则,中国人权哪里去了?采取措施,是否有武警官兵参入作战?妇女合法权益哪里去了?“野蛮、违法行政何时才能停息、完结?”

申诉人由于其野蛮行为折磨,在众乡亲面前几欲丢尽所有脸面,由于心灵、精神的巨大创伤,当时没有能力与政府讨说法。

就在事件发生不到一年的2001年9月初,申诉人委托代理律师,于2001年9月10日向东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长山镇人民政府对申诉人进行强制性“孕检”行为违法(遗憾的是代理律师未就民事赔偿一并提起诉讼)。

令申诉人没想到的是:貌似公证的法庭和法官,不但将被申诉人这一违法行政行为进行文字掩饰,反而堂而皇之用“乡镇政府有计生管理职责”为由认定为依法行政,没有过错,完全排除申诉人遭到人格、名誉、身心精神摧残事实于案外,并颠倒黑白称“申诉人故意躲避孕检”,不但给违法行政者脸上涂金抹金粉,而且陷申诉人不服管理的不情不义之中(见证据2)。

此乃天大的谎言与判决。对此,上诉人不服其判决进行上诉,但又有何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丹行终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完全与一审法院一个鼻子眼里出气,不但没有重新认定事实,反而又一遍搞了法律文字游戏,驳回申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见附件3)。

自2003年2月丹东市中院终审判决后,申诉人一次又一次的申诉,直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镇政府有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而驳回申诉,直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镇政府有计划生育管理职责驳回申诉人的再审申请(见附件4—6),法律救济程序变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文字游戏。

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申诉人作为一育龄妇女,有义务接受检查。发生在申诉人身上下班种检查在共和国大地上是没有的,也是极其罕见的。

长山镇政府上述所作所为的“孕检”完全是一种故意损坏受检人的名誉、声誉及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长山镇人民政府及各级人民法院在此案中均以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责为口实,掩盖了长山镇这令人心寒,颤栗的行政行为违法残酷的一幕。

以合法形式掩饰行政行为违法,这好像当今中华大地上法院、法官们、政府要员们惯用的手法,这些人视老百姓人权于不顾,视普通民女权益之不顾,草菅人命,视他人名誉、人身、精神为儿戏,浩浩荡荡如此兴师动众“孕检”,不但侵犯了申诉人的隐私权,而且给其身心造成永世也弥弥补不了的伤害。这是谁赋予长山镇这种滥用职权行政行为呢?——是上级?还是党中央?

采用暴力进行违法行政,具体体现就是武警官兵三人亲自参与抓捕!原一审认为防止意外,而为何打头阵动手?

边防武警官兵职责是干什么的?……

长山镇已有公安派出所,为何调动边防武警,而且均亲自实施了暴力抓捕行为。这是所有目击者均可证实的事实。

今日民妇进京击鼓鸣冤,倾诉自己这一难以令人置信的惨剧,申诉人祈望在共和国的大地上能有包公再世,能有为民妇伸张正义的清官,细勘案情,推翻错案,还申诉人一个公道和法律尊严,以此警示那些滥用职权违法行政者。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孙承艳

二OO四年十月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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