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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文:司法宜速介入偵辦327有無政變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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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二十六日電)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主文下午主持台聯中執會後記者會指出,司法單位宜儘速介入偵辦三二○到三二七及後續非法聚眾佔據凱達格蘭大道等暴力事件有無包括「政變」在內的犯行?他呼籲連宋將三二○至三二七期間的內部會議紀錄公諸於世,並充分配合接受司法單位調查。

黃主文指出,包括平面媒體、電子媒體日前陸續報導,有親民黨立委寫下遺書、聲稱擬動用推土機剷除總統府前的拒馬、號召軍警帶隊起義、革命的號角已經響起、將陪同學生衝進總統府等說法,這些情節都有相關媒體報導,「講的人」是無罪的,至於是否真的達到「政變」司法要件?最後要由司法來裁判。

他指出,前總統李登輝日前提出「軍事政變」說,或陳水扁總統提及的「流產政變說」,都沒有指名道姓,也未指哪一個人在政變,有關三二○到三二七的非法聚眾事件,包括高雄、台中、台北同步有若干親民黨立委率眾衝撞公署、地檢署等,媒體均有大篇幅連日報導,造成民心惶惶不安、軍心浮動等均是事實。

黃主文強調,司法單位偵辦三二○到三二七,甚至後續的四一○等非法聚眾事件,除了偵辦毀損公物、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罪、違反集會遊行法等,更應儘速一併偵辦有無包括「政變」在內的其他犯行。

他說,連宋應將三二○到三二七的內部會議記錄公諸於世,連宋同時應立即公開說明在這段期間有無和軍方接觸?讓國人充分了解國親連宋在三二○到三二七這個禮拜,到底開了哪些會議?內容為何?是否有策劃「政變」?公開讓外界清楚知道,並說明清楚,連宋並應充分配合司法單位調查。

黃主文說,刑法第一百條、一百零一條相關規定,對預備犯有相關處罰規定,修正過後的刑法一百條對顛覆國土的言論不再處罰,但對暴力脅迫實施、預備犯等均有具體處罰條例,非法聚眾事件是否真已達到司法處罰要件?要由司法單位介入偵辦後做最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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