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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賣淫 中國女泣訴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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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學庸、田世昊╱台北報導〕欺騙、毒打、監控、性凌虐…,警方破獲中國女子偷渡來台賣淫時有所聞,過去一年半以來,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深度訪談新竹、宜蘭大陸地區人民處理中心收容(靖廬 )的一百七十八位偷渡女子發現,她們多數是兩岸人蛇集團以非人道方式仲介賣淫的被害者,且不斷受到戕害的人權處境,更是讓台灣人權蒙羞。

婦援會執行長陳琬惠說,根據婦援會整理出較完整的一百一十八份訪談紀錄,窺知兩岸嚴密分工的人口販賣集團,如何不斷誘騙仲介中國女子來台賣淫。被誘騙來台的女子主要以未滿十八歲、中國沿海省分與四川、湖南等較貧窮省分的女子為主,教育程度多在國中畢業以下,在來台前多半從事服飾、服務業等勞動工作。

她們在遊樂場所或透過朋友被當地蛇頭(介紹人 )盯上後,往往以來台打工、唱歌陪酒賺錢或旅遊等名目,被誘騙上船來台,等到來台後才知道自己必須從事賣淫工作,而且如果要回家,必須接客滿二、三百次才能償還偷渡費,而事前知道自己來台目的是賣淫的,只有百分之五。

陳琬惠說,即使由不同人蛇集團仲介引進,幾乎所有中國女子都必須先藉由看A片學習上工姿勢,及如何應對警方證詞。四分之一者更必須不定期接受人蛇集團「教工」(以指導之名實施性侵害 )。

賣身所得 被扣在仲介手裡

這群女子每天平均工作十五小時,每天平均接客九次,一般而言,她們會被要求償還二十萬元才會重得自由身;但諷刺的是,她們自始至終賺得的錢幾乎都被扣在集團手裡,有人即使被轉賣了好多次,從頭到尾都沒賺過一塊錢。除此之外,毒打、威脅、恐嚇更是家常便飯,百分之十五的女子都曾試圖輕生。

婦援會指出,美國在二千年時訂定「美國人口買賣受害者保護法」,將類似這樣的個案視為受害者、而非犯罪結構的一部分,並提供各種人道與法律服務,因為唯有如此才能揪出幕後組織嚴密、分工細緻的人口販賣集團。出席記者會的立委王昱婷、李永萍也表示,將配合儘速制定「人口買賣受害者保護法」,讓被賣來台灣的中國或東南亞等地女子,基本人權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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