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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岳家 罵6人賠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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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市一名林姓婦人不堪蘇姓丈夫酒後對她動粗,還辱罵她及五位親人,昨天向警方聲請保護令,蘇某被傳喚到案後甚感後悔,林婦除要求賠償五位親人各一萬,且分別登門道歉外,另外辱罵林婦時,提及兩器官,也需各賠一萬元,蘇某簽下切結書同意照辦,林婦才撤銷聲請保護令,原諒丈夫。

林姓婦人昨天持醫院驗傷單向彰化警分局聲請保護令,指稱她丈夫蘇姓男子平日喜好喝酒,喝醉後還會胡言亂語,昨天在家喝醉後,突然像發狂似的拿棍子毆打她,且不斷以三字經、四字經、五字經辱罵她及她的父親、母親、姊姊、妹妹與阿姨,其中辱罵她除了提及性器官,還嘲笑她胸部小,她不堪受辱,並為了自身安全著想,希望能將她與丈夫隔離。

蘇某稍後被警方傳喚到案,當場對妻子懺悔表示他是一時酒後失去理智才做出糊塗事,並對她的親人與她的身體口出穢言,希望她能原諒他,撤銷保護令的聲請。

林姓婦人則表示,其實除了她身體被毆打的痛楚之外,她的父、母親等五位親人與她的身體器官都被蘇某辱罵,更是對她本身最大的侮辱,因此,除非蘇某簽下切結書,承諾願向被他罵到的五位親人登門道歉,並各賠償一萬元名譽受損費用,還要保證日後不得再犯,另外,還要賠償對她辱罵身體器官的精神損失,她才會考慮撤銷聲請。

蘇某聞言,毫不考慮馬上拿出一張紙逐一寫上賠償事項,總計他須賠償妻子與妻子的五位親人共七萬元,最後還蓋上手印,警方對蘇某告誡說,「用寫的很簡單,但可別寫了之後就忘了去做」,蘇某聽得連連稱是,林婦看丈夫很有誠意,也當場撤銷保護令聲請,和丈夫一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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