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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航局建議設國家航空保安會防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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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日電)第十三屆國籍航空飛安年會今天上午舉行,六家國籍航空業者、民航局與飛安會主管都出席。民航局會中強調航空保安的重要性及做法,建議統一分散的航空保安體系,成立國家航空保安會。

民航局空運組長候建文說,美國發生九一一事件後,世界各國都開始將航空保安列為首要工作目標,國際民航組織也增訂國際民航公約十七號附約,請各國改進民航法規、程序,有效防止非法干擾。

根據國際民航公約十七號附約,航空保安主要是為防止可作為非法干擾的武器、爆裂物或其他危險裝置被非法攜帶或裝載於航空器上,所以對航空器、旅客及手提行李、託運行李、特殊旅客及貨物郵件訂定相關保安措施,並要求各國對通行於機場及航空器人員,給予相當的管制;同時要求各國對被懷疑可能遭非法干擾的航空器及機場,進行相關檢查、調查及處理。

候建文介紹,台灣原有航空保安工作是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負責,解嚴後改由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接手,但包括國家安全局、財政關稅局、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國防部也都負責航空保安相關責任。

因事權分散,民航局建議,建立統一的航空保安體系,成立國家航空保安會,由交通部長擔任主委,訂定國家民用航空保安訓練計畫、培訓航空保安種子教官,建立航警局保安訓練計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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