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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慶章憂慮台灣在WTO貿易爭端法律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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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二十七日專電)台灣首任駐世界貿易組織 (WTO)常任代表顏慶章即將卸任,回顧過去三年的工作,他認為,貿易爭端解決法律能力不足,是台灣當前參與WTO事務的「最大隱憂」。

顏慶章說,以現階段台灣的條件要在WTO爭端解決機制(DSB)內,與其他國家直接進行訴訟,「他會感到不放心 (NOT COMFORTABLE)」,因此,加強培養經貿法律人才已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陳水扁總統已於日前正式核定顏慶章退職,並任命國策顧問林義夫接任,顏慶章在接受記者訪問時,對台灣如何提升多邊經貿事務參與,作了以上的表示。

台灣於2002年加入WTO,過去三年,除了曾與中國大陸及印度,針對鋼品防衛措施及反傾銷措施,分別舉行過一次雙邊諮商外,沒有進入過任何實質爭端解決程序,但以台灣世界第十五大貿易國地位,無論對其他國家的違反貿易規範採取法律行動,或成為被告,都是不可避免的事。

顏慶章表示,從代表團在WTO的運作模式,與台灣國內決策系統的協調、配合,到WTO例行事務及「杜哈回合」談判,台灣都已奠定堅實基礎,實際表現也受到肯定,DSB領域可能是最弱的一環。

他強調,WTO除了多邊貿易規範的制定與執行外,最重要的功能就是DSB,台灣有效參與DSB才能成為一個全方位的WTO會員,並保護貿易利益。

雖然台灣已透過加入「WTO法律諮詢中心」,及參加WTO 秘書處的各種訓練計畫及研討會,加強DSB人才培訓,並以「第三國」身分參與其他會員國間的爭端解決,吸取「實戰」經驗,但顏慶章不諱言,如以台灣現有能力,在DSB程序內提出書面控訴或答覆,以及實地詰問與答辯,他實在沒有太大把握。

顏慶章表示,雖然貿易糾紛可以委託民間法律專才進行,但WTO的DSB是政府間的法律訴訟,最後還是要由政府官員出面,因此,組成一個堅強的官方法律團隊可能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台灣在貿易爭端解決方面的能量不但與美國、歐盟等先進過家不成比例,甚至落後印度、南韓、巴西等開發中國家,嚴格地說,台灣還是一張有待檢驗的白紙。

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日前在與記者談話時承認,國貿局也強烈感受到貿易法律人才不足的問題,但以目前的情況,很難吸引具有法律專業背景人才留在官僚系統內。

他指出,國貿局也正研究如何加強培養法律人才,及以更有利條件爭取貿易法律人士。

權威人士警告,台灣已進入WTO三年,不能再忽略法律能力不足已快成為結構性問題,必須採取更積極、突破性作法,否則永遠無法主動、有效利用DSB機制維護、擴大台灣的經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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