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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業者籲科技保護法應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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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易霖新竹二十二日電)台立法院科技立法聯盟今天與新竹科學園區半導體廠商,針對開放半導體業赴中國發展建議以及敏感科技保護法的制訂進行座談。與會半導體業者認為,產業西進中國發展趨勢已難檔,相關政策制訂應正面表列,並給予業者適當權限,決定那些技術適合西進。

立法院科技立法聯盟今天由召集人親民黨籍立委李永萍 (台北市 )率領,前往竹科與廠商意見交流;出席立委包括親民黨籍梅長錡 (僑選)、高思博 (台南市)、李鴻鈞 (台北縣),中國國民黨籍的李紀珠 (不分區)、吳志揚 (桃園縣),民進黨籍郭正亮 (台北市)等人;竹科廠商包括台積電、茂德、日月光、聯發科等半導體大廠均參與。台灣半導體協會執行長伍道沅、科學園區公會監事長孫弘也出席發表建言。

曾在美國矽谷發展數十年的文佳科技總經理吳啟昌率先發言表示,高科技廠商前往中國發展已成趨勢,政府在本土業者前往中國投資配套方案上應仔細衡量。

吳啟昌指出,美國也有類似科技保護法相關法令,不過,科技保護法卻無法保護矽谷失業率節節攀升、房地產大幅衰退命運;台灣在相關法令上如果缺乏通盤考量,難保 5年內不會步入矽谷不景氣後塵。

吳啟昌建議,科技保護法應正面表列項目,明確列明業者那些領域可以跨足,那些受到侷限,如此才能讓廠商有所依循。

茂德發言人林育中表示,現階段科技保護相關法令中,對於「國防相關」與「產業競爭力」兩大方向的區隔並不明確,建議「國防相關」設限應明確羅列,至於「產業競爭力」相關設限,應交由業者自行決定。

科學園區公會監事長孫弘表示,台灣與美國在高科技產業前往中國發展方面都有所限制;不過,台灣與美國情況不能混為一談。美國由於許多科技與國防武器相關,相對而言必須從嚴管制,台灣廠商則多以民營商業領域為主,應著重在產業競爭力考量,希望政府立法不要太過嚴苛,否則業者將處處受限,有礙市場競爭力。

孫弘指出,中國為鼓勵高科技產業發展,給予外資企業優渥租稅待遇,美國、韓國等地廠商無不積極搶進,如果台灣廠商關起門來,忽視中國市場,無疑是加速競爭對手優勢,政府應重視這個問題。

孫弘表示,外界擔心政策開放後,廠商會一股腦將關鍵技術全數外移,其實,業者在競爭激烈的商場自有一套防衛機制,不可能冒著將關鍵技術全數撤離台灣增長競爭對手優勢的風險,因此在開放限制上,應該給與廠商相當權限,決定那些技術適合外移,才能真正貼近產業趨勢。

台積電發言人何麗梅則認為,政府對高科技技術給予適當管制有其必要性,但是現行許多法令政策卻與經濟效率不符;舉例而言,台積電今年初提出赴中國投資0.18微米製程申請,仍在審議延宕階段,但是半導體技術日新月異,開放腳步無法與趨勢同步。

何麗梅建議,依據半導體摩爾定律,半導體技術約每2年進行世代交替,政府可規劃每2年自動解禁一個世代製程技術,無須廠商再提出申請,如此不僅可確保廠商關鍵技術根留台灣,也不會阻礙廠商競爭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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