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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變調人身攻擊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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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杉榮╱特稿

台灣第六屆立法院開議後,接連發生多起立委質詢與官員答詢的言語衝突事件,撇開立委與官員對於實質議題的論辯是非不論,當前立法院各委員會「大家都輪得到擔任召委」的惡習,如果不能建立國會資深與政治威望制度,不必奢言國會問政品質如何提升。

觀察國會長期運作,過去立委與官員在詢答過程爭辯也不少,但若不是為了施政或政策,也與地方建設預算有關,言語上也都保留分寸。涉及人身攻擊比較顯著的案例,包括某位前新黨立委攻擊前行政院長蕭萬長「蕭條」,經蕭萬長當場抗議人身攻擊,院會主席立刻制止;再者還有親民黨某位立委抨擊前行政院長游錫堃是「無賴政客」,游以遭受人身攻擊為由當場退席,院會主席也當場處理。

第六屆立法院組成後,在野立委涉嫌肆無忌憚地人身攻擊列席官員的例子大量增加,諸如當面批評官員沒有LP、痛罵官員無恥等,完全喪失國會議員應有的問政格調;甚者還有立委抓住某些官員土直的個性,以調侃戲謔侮辱官員為樂,實在是台灣民主發展過程的恥辱。

檢視立法院委員會的組成,在民國八十八年元月「國會五法」制定修正之前,各委員會設置召集委員一至三人,基本上是由資深或是曾任黨職的立委擔任,他們在處理議事上具有一定的經驗與威望。但國會五法通過後,各委員會成為「大家都輪得到擔任召委」的菜市場,資淺立委照輪也輪得到擔任會議主席,導致會場秩序蕩然。

以本會期多次立委與官員的言語衝突為例,因為會議主席缺乏主持會議經驗,以及不具政治威望,不僅很少看到會議主席善用議事技巧化解爭議,連出面制止人身攻擊的發言或答詢的情形也很罕見,讓人誤以為會議主席是個「榮譽職」。

反觀立法院院會,不論是立法院長王金平主持,或是由副院長代理主持,只要碰到立委言辭激動,就會動用議事技巧化解,對於人身攻擊的發言,也會加以制止。擔任委員會召委者最起碼應該師法院會的方式,發揮主席仲裁爭議的權力與義務,豈能漫無標準的放任會議場地成為人身攻擊的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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