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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課證所稅 台股會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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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錦奇、王孟倫╱台北報導〕聽到財政部打算對法人機構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多數的外資、投信投顧、券商等三大法人一陣譁然,強烈反對,並強調現在正是台股轉弱為強的關鍵時刻,宣布實施法人課徵證所稅,鐵定是「股市票房毒藥」,對台股市場衝擊實在太大,萬萬行不得。

部分投信投顧業者認為將無法生存,券商中有部分抱怨政策突然出招,可能影響市場信心,降低法人交易意願,但也有券商正面看待,認為可替認購權證等新金融商品課稅爭議解套,不見得是壞事。

「不會吧?台股市場已經積弱不振,那還禁得起這樣的打擊,政府是專門在幫倒忙!」一位美系外資券商交易室主管如此說,MSCI(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機構 )將在5月底調高台股權重,加上兩岸政治氣氛也出現好轉,眼見台股開始有走揚機會,現在政府打算課徵證所稅,雖然只針對法人,但這對台股來說絕對是負面。

法銀巴黎證券董事總經理葉震宙指出,過去在台灣市場,沒有一次成功推出證所稅,台股目前本益比偏低,原因就是本地投資人缺乏信心,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心理因素或實質面來看,證所稅將會劇烈衝擊台股市場。

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表示,法人有很多種,如果是指上市櫃公司或一般公司行號,原本就不是以投資為本業,要對這類法人課稅,無可厚非,但如果課稅對象包含證券金融業專業法人機構,情況就複雜多了。像外資也有很多是共同基金,保險公司投資也是用保戶的錢,銀行也是存戶的錢,如何區分是法人還是散戶?

金鼎投信總經理吳火生不贊成對法人課稅,他認為政府推動共同基金,目的是改變市場結構,鼓勵法人多進場,降低散戶比重,如果法人要課稅,散戶免稅,豈不是有違初衷,反而鼓勵散戶自己買賣股票,不要靠法人投資。

匯豐中華投信副總經理石正同也認為,法人獲利來源可分為本業、業外、股票轉投資,通常公司靠股票收益金額不多,所以即使課徵十%,對法人影響也不大。

至於證券業者中,部分搖頭抱怨認為會打擊市場信心,且增加法人稅負,讓法人不願意頻繁進場,法人交易量可能會減少,影響股市成交量,券商收入受創。

元大京華證總經理張立秋持平看待,認為有助化解權證爭議,而且這些年股市獲利不易,券商有獲利才需課稅,也不見得是壞事,況且兩稅合一制度下,就算有獲利,也可併入營所稅計算,不見得吃虧,但這還需立法通過,目前言之過早。

寶來證券指出,財政部的想法有好有壞,好處是可解決新金融商品課稅爭議,包括權證、結構型商品都是,券商不見得吃虧;其次,兩稅合一制度下,券商先繳稅,股東可以扣抵繳稅,少繳一點稅,也不見得不好。

這次…林全挺得住?

記者高嘉和╱特稿

財政部過去曾兩度開徵證所稅,但又兩度取消證所稅,兩次開徵理由雷同,無非是舉著租稅公平的大旗,抑制股市的狂熱氣氛,停徵的原因也相似,都是人頭戶猖獗,稽徵困難,最後惹得一身腥、不了了之。

這次財政部再度研擬復徵證所稅,衝擊面縮小到銀行、券商等法人戶,雖然預期的反彈力道應較過去兩次來得小,但所謂事不過三,假如這次復徵最後又政策急轉彎,那以後復徵證所稅就甭再提了。

六十一年初,台股交投轉趨熱絡,不到一年時間,指數從一百三十餘點飆漲到五百餘點,漲幅近四倍,基於租稅公平原則下,財政部在六十二年首度開徵證所稅,政策一出,果然有效抑制炒風,台股指數回跌到兩百餘點。但在人頭戶猖獗,且當時還未全面電腦化交易、稽徵困難下,政策草草收場,財政部在六十四年底再度停徵證所稅。

經過十三年時間,七十七年財政部再度宣布復徵證所稅,當時的財政部長郭婉容信誓旦旦,強調在電腦化交易後,稽徵技術不成問題,政策一出,衝擊比上次更大,台股無量崩跌十九個交易日,儘管社會有不少聲浪力挺郭婉容,但人頭戶等後遺症再度發生。且一般投資人計算所得工作太繁複,什麼「先進先出」、「後進後出」等計算標準,搞得投資人一個頭兩個大,罵聲四起,最後郭部長還是退讓了,一年多後,復徵證所稅再度喊停,併入證交稅,而證交稅則從千分之一點五提高到千分之六。

前兩次開徵證所稅,舉的是租稅公平大旗,目的是打壓過熱的行情,這次財政部研擬復徵證所稅,目的與手段與前兩次都不同,但在近幾年來法人佔台股交易比重日益提高下,這政策後座力還是不小,林部長能不能擋得住,有待後續觀察。

學者:動輒扣帽子 還談啥改革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如果動輒用影響股市來扣帽子,那什麼改革都不用做了!」對於財政部擬將在最低稅負制中,恢復對法人課徵證所稅,財政學者多表達肯定態度,並指出包括認購權證課稅、員工分紅配股等問題,也可以一併解決,目前台股環境與過去並不相同,所謂對股市造成嚴重衝擊,根本就是過度誇大的說法。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曾巨威表示,直接恢復對法人課徵證所稅,與財政部考慮在最低稅負制範圍恢復對法人課徵證所稅,兩者之意義與方向其實並不同,前者是一種對資本利得稅制的改革,但後者是基於稅負公平性出發,將證所稅恢復納入稅基。

曾巨威指出,依照財政部考慮的方案,企業可能經過稅負減免之後,其應該繳納的稅並沒有低於最低稅負範圍,因此,並不會課徵到證所稅,這點需要釐清。至於可能對股市的衝擊,他並不以為然,事實上財政部這項政策若正式上路後,預估實際受到影響的企業並不多,市場不該動輒拿股市穩定性,當成大帽子來亂扣,像之前三十五號公報也被過度渲染,如果樣樣都不行,那財政稅負所有改革都不用做了。

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周行一更認為,政府應該恢復證所稅課徵,像員工分紅配股和認購權證課稅這些問題,就是因為沒有證所稅,沒有一套合理標準;此外,將課徵證券交易稅改為證券所得稅,此舉不但可與國際接軌,也可改善整體投資環境,有助提高台股本益比。

周行一指出,很多人以過去台股大跌的經驗,來反對課徵證所稅,但事實上,民國七十八、七十九年情況,和現在大不相同,當時股市瘋狂飆漲,幾乎是只漲不跌,只要賣就會被課稅,但現在台股交易清淡,證券沒有交易所得,就不會被課稅,何況,當年政府擔心股市過熱,讓市場打壓的心理因素存在,但現在的政府巴不得股市趕快大漲,情況完全不能比擬。他強調,證所稅對台灣資本市場是正面的。

金融業:課稅問題大 反應大不同

〔記者陳中興、李靚慧、黃美惠╱台北報導〕針對財政部考慮將法人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範圍內課稅,金融業者反應兩極,反對者呼籲,此事茲事體大,政府勿因此影響投資意願,但贊同者認為,投資獲利繳稅是應該的,且十%的稅率已比銀行二十五%的營所稅優惠許多。

部分銀行業者指出,其實銀行買賣股票並非都獲利,如果要課徵十%證所稅,那投資虧損的部分,是否可以相抵、甚至隔年可以扣抵?而不管是什麼投資工具,只要有增加稅負,一定會影響投資意願,如果投資意願降低,將影響投資標的的流動性,標的若為股票,雖然民眾並非增加課稅的對象,但也會增加市場投資風險。

壽險公司主管表示,未來對壽險資金運用是否造成影響,須待稅制明朗確定後才能評估,但如果真的將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中課徵,可能很多法人都會跳腳,因為影響層面很大,說不定今天股市就會有負面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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