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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防事故 高市雨天未開車燈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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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十四日電)連日豪雨,造成路面濕滑,部分路面積水又有坑洞,加上天色昏暗,視線不佳,交通事故大增,台灣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今天籲請駕駛人開車時務必開燈,增強照明,減速慢行,小心駕駛,以確保雨天行車安全,違者並將依法開罰。

依據五月二十五日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汽車行駛時,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市警局交通大隊呼籲駕駛人,近日豪雨不斷,因雨天視線不佳,交通事故增多,平均每天發生一百餘件,駕駛人於雨天行車時請務必開亮車頭燈(機車駕駛人也是一樣),除可增強個人照明外,也可提醒其他用路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大隊並強調,對未依規定開亮頭燈者,將依法舉發,請駕駛人確實遵守,以維護雨天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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