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 走到今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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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讯】中国有句古语,叫“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我今年已经是五十有一,可谓是到了知天命之年了,但是,我这个同样是和其他同类一样在天覆地载的地球上以及由父母精血养育成的自然人,同样是和其他同胞一样生长在有着几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的现代公民,同样是和其他同行一样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的警察,而且是因为忠于职守终身双残的伤残警察,竟然在今天走到了被自己国家的政府淘汰出局的“异己分子”和一个被判处刑罚的“刑事犯罪份子”,从而在生活上被逼得走投无路,陷入了人生的绝境,而且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此时此刻的我,的确是到了不能不对自己的过去进行详尽回顾和深刻反思的时候了。

  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需要,更是为了这个人类社会应当对每一个成员如何负责的精神,为了自己献身的这个国家应有的尊严,具体的说也是为了我之所以走到今天如此下场的基本概况和其中是非曲直,得到历史以及世人应有的重视和评判,包括现今管理这个社会的当局及其执政者的关注,并给予我一个明确而且合理合法的说法,也就是说,让我这个为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终身双残的警察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得以存活,也就达到我此番陈述之目的了。

  首先说,我是一个良好的自然人,自己生来身体健康,相貌堂堂,五官端正,无疾无病,也因此,我能够得以参军入伍,保家卫国,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其次,我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警察,在从警的十六年中,我因为忠于职守而二次身负重伤,其间,进行了八次手术,但是,由于伤势严重,给我留下了终身的毁容和残疾,曾被评定为“国家二等乙级伤残警察”,现在,我的“双眼视神经萎缩”,受伤的左眼视力已经全部丧失,右腿双踝粉碎性骨折,并留下了“创伤性关节炎”,至今还在医嘱的“对症治疗”其间。

  如果说以上的伤势还不足以证明我是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的话,那么,我在工作岗位上曾经得到的荣誉也足以证明,我曾立功一次,获嘉奖六次,人民群众赠送锦旗三面,字画二幅,表扬信数件,用安徽省肖县一位八十岁的老农民(也是共产党员)的话说我 :“这样的干部才是人民的好干部”!

  然而,就我这么一个自然状况的警察却在1997年被公然违法(《国家公务员辞退法》 和《人民警察辞职辞退规定》)将我辞退,对于所谓的辞退理由和违法违纪事实在此我 就不在叙述了,我只是在保留申诉权利后,先后到徐州市人事局、江苏省省公安厅、人事厅、国家公安部、人事厅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了行政复议和申诉,但是,至今为止,我没有收到来自任何部门的书面答复和依法回应,而且,在1999年的元月份,我仅仅因为自己家乡的父老兄弟上访被关押而呼吁,又被徐州市有关部门的领导人指使政法部门将一起早在1997年已经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翻过来,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强行关押二年整,并拒绝我“保外就医”,致使我为国伤残的病情恶化,留下了终身不愈的后遗症。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政府(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宁愿承认只不过是政府部门的个别领导人所为,否则,我就不再到中央申诉了)非得和我不共戴天并非要把我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哪?我想,毋庸讳言,那就是说他们把我当作一个“政治异议份子”或者是“民运分子”来对待了,在中国尚未完全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制度之前,某些人治思想、权大于法的观念也就占了上风,其顽固的旧意识形态把所谓的政治高于一切,大于法律,这也就成了导致我受到不公正待遇乃至迫害的根本原因。

  其实,我根本就不是(被政府所认定的)一个什么“民运人士”,只不过是一个对社会负有责任感的中国良心人士,早年(1989年)我之所以通过北京红十字会给绝食的大学生捐款,完全是处于基本的人道主义,如果说有政治意义,那就是为了“反腐败、要民主和法治”,在这一问题上,我在当时就做了检讨和说明,至于后来认识王丹,那是一种巧合,当是是在我多年的老朋友、也是公安部的老领导人于浩成先生家相识的,虽然我在后来曾与其有所交往,但是,我从来也没有做过任何旨意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如果说将以上我的那些行为视为“违法违纪”的话,显然是有失公正,尤其是失去了法度,无论如何,我是不能接受这种指控和处理的。即使被勉强接受,可我因公负伤致残而且“正在规定的治疗其间”,我又如何能接受这种公然的违法处理哪?!也正是这种既违犯法律又违犯人道的辞退,使得我不得不向一些朋友(包括被政府认定的“民运 人士”)陈述真情实况,以至受到了一些人的关注和同情。此时的我,在政府眼里,好像也就成了所谓的“民运人士”。

  接下来的事情也就更加荒唐了,1997下半年和1998年的上半年,我在申诉无果的情况下在上海市一边打工,一边用打工挣到的钱治疗伤病,在98年的六月份,江苏省公安厅和徐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到上海市将我劝回徐州,并在我保留了对非法辞退继续申诉的前提下,我接受了在保安公司的工作,后来。由于身体健康原因,在1999年元月六日被劝病退,但是,我做梦也没能想到,由于我为了自己家乡父老兄弟们的上访被无辜抓捕和拘留之事而呼吁,竟然被徐州市的某些领导人,指使政法部门将一起早在1997年已经公安局有关部门查结的案件翻过来,经几易罪名,制造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政治迫害案, 也正是这起举世罕见的政治迫害案件,使得国内外的民运界发出了同声谴责,而我同时也就自然成了一个倍受国内外关注的“民运人士”。

  因此上,我也就成了如人们所说的被“逼上梁山”的林冲,踏上了为了自己的冤屈和苦难而奔波的道路,从而,也成了一个被政府认为的“民运人士”和“异见人士”。

  尽管如此,我还是在“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想指导下,在出狱后进行不懈的上
  访,请求中央政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切实的解决我的问题,但是,除去第二次遭到被抓捕被关押了一个月之外,我所反映的那铁的事实依然没有受到来自任何部门的重视和调查,当然,也就无从谈起得到任何合法的解决。

  为了活命,我也只有在一边申诉一边乞讨的情况下,一边诉诸朋友和媒体,请求予以关注,同时,为了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的利益,我仍然一如既往的行驶自己的合法权利,尽管我的眼睛已经面临双目失明,右腿已经终身残疾,但是,我相信历史会在未来的一个讲理、讲法、讲人道的时刻给予我一个公道的说法,尽管到那时我已经年老身残或者是已经去见上帝,可我的灵魂会因为自己的行为在人间的无愧而得当安宁。
  
  带这这种理念,走到今天的我,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为国终身残疾而遗憾,更没有因为自己为老百姓说句公道话遭到的迫害而感到冤屈,我仍然相信有情的历史会给还我一个公道,那同样是无情的历史会记录下那些自以为代表共产党和政府,而实质上是反动派和践踏国家法律的败类们的丑行,并将会受到反人类、反文明、迫害好人、践踏法律的指控,成为历史的罪人和可怜的无知者。

  走到今天的我,已经无路可走,可又是前途广阔,因为,我相信无论是什么“社会主义法治”、还是“资本主义法治”,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任何一个为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忠于职守而残废的人,都不会得不到那个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政府的依法抚恤和保护,如果说还真有那么一个国家和代表这个国家的政府,那么,人们会有理由相信,这个政府离崩溃也不会太远了,因为,如果是那样,还有谁愿意再为它而效命了哪?
 
   中国公民 国家二等乙级伤残警察 三等功臣 郭少坤
   2005年5月31日星期二
   于徐州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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