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矿难:叶剑英系客家帮政治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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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讯】(亚洲时报记者冯良8月15日撰文)种种迹象显示,造成百多人丧生的广东梅州煤矿事故,可能会演变成为广东省内的一场政治风暴。中央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亲自领导调查组的事故调查工作,发现兴宁官员来路不明资金15亿元(人民币,下同),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罕有地容许境内外媒体深入采访,并指称事件主角,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云高“与省市领导称兄道弟”,偏偏广东省长黄华华也是位于梅州并曾任梅州书记;外界对于这些指控,难免产生联想。

8月7日,广东梅州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截至9日下午,被困人员总数已经上升至123人,生还希望渺茫。梅州是中国解放军创建人,已故人大委员长叶剑英的故乡,曾任人大委员长和原中共主席华国锋的“顾命大臣”,在党政军三方面地位都很崇高;据说在“叶帅”的影响下,梅州一直由客家人士出任地方领导,也是出生于兴宁的客家人黄华华,也曾于八十年代后期出任梅县地委副书记和梅州市长等职;每届的广东省常委中,也一定有客家人。据指出,梅州以及广东这种特殊的政治生态,引起中央和广东方面一些领导的关注。这次梅州的事故,正好成为中央和广东省方面调整梅州吏治的一个机会。

据官方调查,事故原因是矿主违法违规违章经营,梅州市政府、兴宁市政府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据媒体报道,7月14日兴宁市已经发生过煤矿透水事故,造成重大伤亡。当局早已下令停产检查,但结果仍有人违法生产。在中央主导下,调查的方向已扩展至当事人跟梅州市甚至广东省领导人的关系。

据《羊城晚报》8月13日报道,3月22日,梅州市曾成立了督查组,要对今年6月底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实施关闭。但是,此次出事的大兴煤矿却领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个既无合法采矿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大兴煤矿,却于2003年被梅州市评为先进民营企业。

也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特别容许跟他们关系友好的香港《文汇报》在当地深入采访。据《文汇报》8月14日的报道,当局发现兴宁官员来路不明资金15亿元(人民币,下同)。

据报道,中央监察部部长李至伦这次亲自率领高规格的调查人员,经过3天的紧急调查,发现一些官员和行政人员有大量的不明来源资金,有一名每月只有数千元工资的警务人员居然有资金多达2,900万元。

报道又引述消息指称,发生事故的兴宁市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云高,也是当地人大代表。《文汇报》指曾云高的人际关系网络错综复杂,公司股东成员中有多人为政府机构要员。报道还指称,曾云高的车是军牌照,与省市领导“称兄道弟”。

据《文汇报》,曾云高是兴宁市、梅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还在2004年12月授予了他“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称号,他的个人年收入达两亿元。

《文汇报》又引述一名梅州市国土局矿管科一名负责人说,在梅州罗岗于7月14日已曾发生多人死伤的矿难,之后,他们曾向大径里公司下发了停产通知书。但曾云高对他们说:你们再说,我让你们的局长都做不成。报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曾云高“将黑色的煤炭压成一张张薄薄的银纸(钱)送到一些官员的手中。”

据指出,曾云高又曾违规拉当地政府官员“入股”。在8月7日矿难发生的前两天,兴宁市委还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干部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若干规定》的文件。文件规定,党政干部不准以合资、合股或搭干股分红等形式参与煤矿的生产经营,不准以单位的名义参与煤矿生产经营;不准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不准为非法煤矿的生产经营充当保护伞等等。

报道又指出,曾云高真正发家的是在1998年之后,报道暗示,曾云高这年在高官协助下,夺得出事煤矿的经营权。就在1998年,占广东省约四分之一产量的四望嶂矿区的煤矿开始下马。第二年开始,所有的煤矿被转为民营。据报道,为了防止滥采,当地政府要求每个私营矿主交300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并规定没有四个部门的同意,谁都不能挪用。当年曾云高的资金一度短缺,但他竟能“说服相关领导”又拿回了这笔钱。据指出,这300万元对曾云高后来发家直至亿万身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报道指出,在这一场财富的争夺战中,“几乎当地所有的有钱人都介入进来了”曾云高也介入了这场抢钱之争,经过一番斗争,曾抢得了当年矿务局中的一矿(共有三个矿,分为一矿、二矿和三矿)的开采权,日后他成立大径里煤矿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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