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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通譯「不能譯也不會通」 社福團體要求司法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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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蔡佩芳報導)雖然台灣法院設有通譯人員,司改會卻發現,民眾對通譯普遍存在質疑。通譯人員不但缺乏以其他國家語言溝通的能力,甚至連台語客家話都常常被法官糾正,「不能翻譯也沒辦法溝通」,影響到當事人能不能受到公平的審判,民間團體要求司法院檢討,落實培育通譯人才。

菲律賓來台擔任看護的X小姐,遭到雇主暴力毆打,告上法院但法庭通譯卻不會用菲律賓話溝通,X小姐只好找社工鄒淑梅幫她翻譯,鄒淑梅回憶上法院過程,兩人都充滿不安與害怕:「法官有時候問問題很大聲,每次開庭的時候 我們兩個真的很怕,因為有些法律的字眼,我們聽不懂,我們真的需要一個專業的翻譯人幫我們。」

法庭通譯語言能力不足,當事人只能自力救濟。能不能受到公平審判,沒人能保證。社福團體要求司法院,重新培訓通譯人才的法律知識,職業倫理和語言能力,並且成立外規立的通譯協會,真正發揮通譯的功能,落實公平審判.這項訴求由民間司改會提出,婦女新知基金會,人權促進會等超過十個團體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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