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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 北市路不平 人孔蓋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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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田瑞華/台北報導〕馬路坑坑洞洞、孔蓋高低不平,讓用路人走路、騎車險象環生!消基會實地勘察台北市的馬路孔蓋,發現各種孔蓋繁多,且施工粗糙,導致路面高低不一,危害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完全比不上日本道路平鋪完整的情況。

交通安全大隱憂

消基會強調,台北市是首善之都,連台北市的馬路都不甚理想,更何況是在其他縣市?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表示,這種現象在全台各地屢見不鮮,已構成全民行走、交通安全的大隱憂。

消基會日前接到消費者投訴,這名消費者到日本大阪觀光,發現日本馬路上雖有許多圓孔蓋,但不論大小、形狀都平鋪得相當完整。反觀台灣,卻常有民眾因路面人孔蓋凸起或凹陷導致意外發生!

消基會到台北市人口密度最高的大安、大同和萬華區勘察,以各區公所兩側周邊道路延伸一百到二百公尺圓周為範圍,結果發現各種孔蓋四處分布、不計其數,路面坑坑洞洞,高低不一,顯示主管機關未替民眾把關,明顯失職。

害人受傷判國賠

消基會舉例,台北市曾有一名陳姓男子被人孔蓋絆倒骨折,受傷之後因必須長期請假休養,工作考績被降成乙等不說,連父親過世時都無法跪拜送行。陳男一怒之下,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法院也判台北市政府須賠償陳男十萬五千元。

消基會強調,路面不平的問題不是不能解決,關鍵在於政府「做不做」?一名到日本旅遊的台灣人發現,日本道路的整修能做到只有視覺上的新舊差異,不會高低起伏,他把所見拍攝後傳出去,獲得不少網友共鳴。

消基會呼籲,國內道路和孔蓋的設置與管理,分別隸屬各單位,容易「自管門前雪」。將來設施新道路時,應推動「共同管溝」,將所有線路及管路統一化,避免資源浪費,也保持道路完整。

至於道路的施工品質,修補作業程序應建立嚴謹的「事後檢視」機制,以維持工程品質。

北市府整容 將減少人孔蓋

施工復舊不良連續罰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針對北市道路不平整問題,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處長李四川表示,北市這幾年在道路更新維護上,以採取三年內管制挖掘作法,濫挖將被開罰四萬元,施工復舊不良或逾期復舊處罰三萬元,連續違規則開罰六萬元。

管線單位如有埋設管線需求,必須趁道路更新維護、捷運等重大工程施工期間,進行共管、整併或配合設計施工。

李四川說,減少人孔蓋是道路更新維護的重要目標,以目前辦理中的南港路路面銑刨加鋪工程來說,該處與管線單位會商,要求沿線三百五十個人孔一律與地面鋪平,有必要恢復調升的部分須再向新工處申請。

台北市的道路由新工處管理,人孔蓋的產權分屬不同的事業單位,如水公司、台電等。李四川說,管線已達滿管、未來不會再開啟或很少開啟的,一律覆蓋,並以衛星定位,讓管線單位知道人孔位置,上述作為將逐步推廣到市區其他道路,預計可減少二十五至三十三%的人孔蓋。

國賠案 北市路不平佔五成

〔記者林秀姿、陳璟民/綜合報導〕台北市每年因為道路不平造成民眾輕重傷,甚至死亡請求國賠的案件,佔總國賠件數近五成,凸顯道路不平對民眾生活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去年就賠了逾250萬元

台北市政府統計,民國九十三年申請國賠成功的總件數共四十四件,因為坑洞等道路不平造成的國賠件數就佔二十二件,市府因道路不平造成民眾損傷總賠償金三百六十萬餘元;民國九十四年國賠總件數四十七件中,因道路不平成案的件數也有二十五件,總賠償金額超過兩百五十萬元;今年截至9月份統計,已有四件因道路不平國賠案件成案。

台北市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清秀分析,道路不平申請國賠案件的原因是因台北市管線單位多,開挖後回填不實,或是新鋪馬路,柏油也未整平,造成人孔蓋與道路高低落差太大。另外,車輛長期輾壓道路、長期大雨,也會造成道路坑坑洞洞。

陳清秀說,路不平會佔國賠申請件數達五成,是因為「台北市對於此類國賠案件從寬處理」,只要民眾舉證清楚,頂多和申請人討價還價,但幾乎都會審核通過。

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說,民眾在市轄道路發生事故,經舉證肇因於人孔蓋或道路不平,就可向市府法規會或上網提出國賠申請。

法規會也指出,道路坑洞涉及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瑕疵的國家賠償事件,依法採無過失責任,只要道路有坑洞,致影響交通安全,損害人民權益者,政府即應負國賠責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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