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国审前会议 法轮功集体抵制秘密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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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如疆新加坡报导)继12月8日的审前会议之后,新加坡初级法庭12月15日再次召开审前会议,为起诉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安排审讯日程。法官 May Mesenas女士改变了上次的决定,将2005年10月23日的案件的审讯提前至明年的1月22日,当事人对此没有争议。但当法官坚持在最小的第35庭审讯这个6人案时,她的决定遭到当事学员的集体抵制。

参加15日审前会议的共9名法轮功学员。控方在去年10月22日的活动中,控告5名学员“非法集会”,在去年10月23日的活动中,控告6名学员“非法集会”,黄才华和程吕金同时在这两个案中被起诉。法官在一周前已经预定10月22日案件的审讯安排在明年1月22日到26日,但15日却突然将这段时间分配给了10月23日的案子。

当事学员对审讯时间没有争议,但就审讯的其他事宜提出3点要求:

1.拒绝秘密审讯,要求法官将审讯改在能够容纳60多人的普通庭房;
2.要求控方提供当天所摄制的录像的VCD副本;
3.要求更换审讯的通译员(注:新加坡法庭以英语记录,但允许证人以其他法庭接受的语种供证,由通译员当场翻译)。

当事人回忆了就第一项要求的谈话纪要:

当事人:我们要求审讯改在大的庭房,我们有很多亲属和支持者,35庭太小坐不下
法官 :我现在不会更改,但会记下你们的要求
当事人:我们已经多次提出要求,反对这样的秘密审讯
法官 :你们不用担心,法庭会坐的下,到时所有媒体也都会当场,报道你们风光的表演
当事人:不明白您在说什么。35庭只有8个坐位,而这次的当事人就有6人,如何还能让“所有的媒体”就座?除非您能给出合理的理由,否则我们不承认这个安排。

当事人离开法庭不久后,法庭秘书照例送来审讯通知书。6名当事人确认通知书上审讯地点仍是“第35庭”后,全部拒绝接受审讯通知书。

关于这个问题,当事人黄才华介绍说:“今年的‘7:20案’第一次审讯是在8月28日。我们发现法庭旁听席只能容纳12人,而我们有一百多名支持者站立庭外。我们由代表律师向审讯法官西瓦.尚慕根提出要求更换庭房,他推说这事是审前会议法官订的,与他无关。后来我们几乎在所有的审前会议上和审讯中都提出换房的要求,直到最后一轮审讯,但全部都被无理拒绝,且没有得到任何有诚信的理由”。

一位在听外的支持者听完当事学员的介绍后,禁不住感叹道:“这简直是流氓法庭”。

据其他支持者回忆说,7月份案件开始审理时,法庭允许支持者在审前会议时进入法庭旁听,但后来就不允许了,他们只能在庭外等待。但发现其他案件的审前会议支持者是可以入内的。

对于当事人的第二项要求,即要求控方提供10月23日当天录像的VCD副本,法官和主控官回答说,警方早已安排当事人看过录像,不必再提供VCD, 但当事人并不认可他们的解释。当事人说,如果警方不以此录像做为呈堂证据的话,此事可作罢,否则他们要求法庭按规定处理此事。

记者采访当事人王女士时,她说:“根据新加坡案例法,录像倘若做为呈堂证据处理,控方就应该事先向我们提供它的VCD副本,这点相信主控官非常熟悉。我们只是要求被公平对待,这个要求是极合理的”。

12月8日的审前会议中,法官曾说控方正在考虑是否增加新的控状。这次的审前会议中,主控官宣布“将会增加新的控状,但不是在现阶段。先处理完这批案件再说”。

11月30日,“7:20案”中被法官定罪、被拒绝保释、并被当场强行送入监狱关押10天和15天的余文忠和黄才华已陆续出狱。他们在关押期间看到监狱人员在听到全世界的正义呼声后,态度有很大变化。在震惊之余,监狱人员有的在反省自己所做的,有的试图找借口为自己辩护,有的在渴望了解更多。与余文忠同一房间的一个犯人表示要学炼法轮功。

出狱后的余文忠和黄才华立即投入向新加坡民众和各界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活动。余文忠不涉及下面的3起诉讼,但他表示将全力支持其他学员的抗辩。

新加坡初级法庭第35庭平面图 (大纪元图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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