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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女性受刑人稚子無所託 台法務部決加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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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九日電)為防女性受刑人因入監導致稚子缺乏妥善照顧,台灣法務部今天表示,將加強要求監所協助女性受刑人了解入監後對稚子可採的處理方式,並展開自入監前、服刑間、出獄後全程更生保護協助。

法務部指出,原本獨立扶養小孩的女性受刑人,入監後不知可尋求社會救助系統協助,導致稚子無法受到妥善照顧,希望檢察司研議在執行通知單,以不同顏色附註可救助方式,提醒受刑人注意和參考處理。

法務部表示,今後將要求監所確實執行女性受刑人新收入監程序時,詢問女性受刑人是否在外有未成年子女,安置情形為何,和是否需要協助等應調查事項。

法務部指出,若女性受刑人攜子女入監服刑,子女年齡以滿三歲半為期限,處理流程是先聯繫家屬領回扶養,若沒有適當家屬可領回,則由監所協助,或請縣市政府社會局協助尋求適當社福機關安置。

法務部表示,女性受刑人子女若沒有被妥善照顧,容易影響囚情,或是造成受刑人家庭不正常後續社會問題,值得重視,過去受刑人更生保護著重在受刑人出獄前生涯規劃輔導,以及出獄後協助更生,現在則要求將更生保護動作提前,受刑人入監前、服刑間和出獄後等過程有任何問題,都可受到更生保護相關機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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