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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團體:公民與社會不應作為指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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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十六日電)教育部提案九十八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增加公民與社會考科;家長團體今天認為,公民與社會是每個高中生應具備的能力,但不應作為指考的考試科目。

全國家長聯盟理事長蕭慧英指出,公民與社會是高中生應具備的知識,而大學學測的主要用意,是測試高中畢業生應有的學力,現在大學學測社會考科內容,已涵蓋公民,如果指考加考公民與社會考科,勢必將加重學生負擔,也將助長日益嚴重的補習風氣。

蕭慧英說,指考的用意,是學系透過採計不同考科,參考學生的專長科目,例如某學系採計國文,對國文成績好的學生比較有利,但幾乎所有大學,尤其是幾所「龍頭」大學的熱門科系,指考科目幾乎全部採計,違反當初設指考、讓學生適性發展的原則。

她說,如果大部分學校都要「吃大鍋飯」,也就是採全部採計,那麼不如回歸過去的聯考制度,如果公民與社會列入指考考科,卻沒有學系要採計,那還不如不要考。她反問,如果只是為了部分人文、法政學系的需要,加考公民與社會,那麼資訊相關科系是否也可提出加考資訊概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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