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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病死豬肉 南檢起訴多名肉商並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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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十二日電)屏東縣黑心肉商涉嫌將病死豬肉賣給知名肉粽店,透過新光三越行銷全國,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對肉商蘇松章、黃月星及販售病死豬肉的陳燈釧等人求刑八年至九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七百萬元至九百萬元不等。

這起病死豬肉透過屏東縣「上好肉粽店」送貨到新光三越行銷全國案,2005年被南檢查獲時,轟動全國,病死豬肉來源遍及雲林、台南等縣市,南檢估計流入市面病死豬肉超過二十萬公斤。

販賣病死豬肉的屏東肉商蘇松章被求刑八年,併科罰金七百萬元,另名雲林肉商黃月星也被求刑八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七百萬元,在雲林分解病死豬販售的陳燈釧,被求刑九年,併科罰金九百萬元。

販賣病死豬肉給肉商的趙志成、趙建榮及趙梁淑禎,分別被求刑六年、三年及二年,趙志成併科罰金七百萬元。

收取運送病死豬的陳裕文、邱忠慶二人,都被求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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