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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面對罷免案 總統府應提答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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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二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今天表示,雖然他還未與總統府討論,但他認為,總統府面對立法院即將處理的罷免總統案,理論上沒有不答辯的道理,應提出答辯書。

立法院全院委員談話會上午決議,十三日到三十日召開臨時會,處理罷免總統與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等十四項議案。

柯建銘傍晚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他還未與總統府討論答辯相關事宜,內部也還未討論答辯形式,但「不答辯怎麼行,難道任人踢?豈不變成默認」?

他說,臨時會安排四次全院委員會審查罷免案,一次院會表決,就是為了讓泛藍立委「練口才」,陳述為何要罷免總統,講到「落下顎」(台語,指嘴巴脫臼),但立法院從沒安排過這麼多次全院委員會只討論一件議案,這部分他還要再與立法院長王金平協商。

柯建銘表示,大家都知道罷免案不會過,讓泛藍早點走完程序也好,民進黨就可利空出盡。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出罷免總統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附具罷免理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於十五日內完成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前,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前七日內提出答辯書。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被提議罷免人不提出答辯書時,全院委員會仍得逕行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即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罷免案成立,當即宣告並咨復被提議罷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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