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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二次傷害 專家籲媒體尊重

媒體應該嚴厲恪守職業道德 不應以消費性角度報導虐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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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加/台北報導)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2006年兒少受虐案共有10,084件,創下歷史新高,對於層出不窮的虐童事件,媒體、社工和政府相關單位應如何發揮預防的守望功能,避免不幸受害孩童遭受殘忍的二次傷害?廣電基金於昨天舉辦「天下無不『噬』的父母?」虐童新聞報導之檢視座談會。與會人士一致認為,虐童新聞不應該是消費他人的新聞,媒體應該嚴厲恪守職業道德,民眾也可以發揮監督不當的父母與媒體的責任。

廣電:受虐死還遭媒體凌遲

廣電執行長林育卉強烈質疑媒體在報導虐兒新聞時,用驚悚渲染的方式消費他人的不幸。林育卉特別點名某有線電視的主播及編輯台,以獨家的方式將受虐兒童生前的悲慘哭喊叫聲拿來報導傳送。她說,這樣的報導現象不只讓人憤怒更令人心疼孩子連在死後還要被大人凌遲,她同時更對NCC9位委員的漠視不以為然。

林育卉認為,在民眾檢舉但行政機關卻不積極處理的情況下,全體閱聽大眾應當奮起自救,共同監督媒體的亂象,讓無辜稚嫩的生命不要再受傷害。

針對媒體不當報導孩童部分,林育卉也呼籲更多熱心民眾在看到媒體侵權時要提出告訴、,律師及相關政府單位應積極協助閱聽大眾對任意消費他人人權的不肖媒體進行訴訟,讓遺憾不再發生。

內政部兒童局托育服務組組長魏隆盛表示,兒童局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兒虐新聞,但面對媒體層出不窮地報導兒虐事件時,他呼籲媒體在報導時,應有比例方式的呈現,而內政部兒童局將持續致力於保護兒少工作,並加強113兒保通報專線的宣導,以達到預防高風險家庭不幸事件的發生。

兒福:媒體以偷窺消費兒童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認為,媒體報導受虐兒事件看似關心孩子,但事實上是以窺探的方式消費兒童,企圖創造收視率。媒體往往只有受害者觀點,對於社會局及社工單位和社會各界的付出及未來應該共同努力的觀點極少,她認為目前媒體以社會新聞切入報導的方式嚴重失當。

她還指出,孩子是弱勢中的弱勢,情感及現實面孩子都需仰賴父母,所以法令是保護兒少最後關卡,在處理兒少新聞應從預防觀念出發,新聞自由與兒童保護完全不衝突,新聞可選擇多樣多如繁星,不需以偷窺的方式消費並殘害孩子。

台北大學社會系教授王雅各批評,媒體兒少受虐新聞的誇大真實性及蘋果日報動輒刊登聳動的照片,完全違背新聞專業性。他說,應從兩層面減少類似新聞出現,第一,、天下有太多不是的父母,所以應從源頭改善,不適當父母者喪失監護權,沒有施虐者,就不會有受虐兒。

第二,、加強媒體從業者的養成教育及加強閱聽人主體性的建立,讓製造新聞的從業人員具備專業道德倫理及強化閱聽大眾的媒體教育,媒體環境才可能改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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