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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富美:總統大選僑民不在籍投票 須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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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六日電)台灣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張富美今天表示,她個人不反對「不在籍投票」的政策,對於海外僑民要參與總統大選投票,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必須返國投票,如要推動「不在籍投票」必須修憲。她認為國內部分可先立法推動。

張富美上午應邀到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進行施政報告,親民黨籍立法委員趙良燕、國民黨籍立委李紀珠等,針對「不在籍投票」提出質詢。

張富美說,她個人不反對不在籍投票,這應該是將來應走的方向,她認為國內可以先立法施行,例如金馬服役的軍人可以先實施不在籍投票,海外的部分比較複雜,海外地區如果要實施,設有代表處、辦事處的話,就可讓僑民在那邊投票,沒有的話必須通訊投票,這將牽涉到公信力,須要縝密規劃。

她表示,全球僑民約一百萬人,2004年大選大約有一萬人回台投票,由於選舉氣氛在海外無法感受,僑民實際上有些人寧可回台投票感受選舉氣氛,她認為2008年大選要實施可能時間不夠,規劃2012年應該有比較足夠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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