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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對中國爭取 種特產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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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搶註台灣地名商標情形嚴重,繼阿里山茶、日月潭茶2月成功在中國註銷後,台灣農委會決定乘勝追擊,今年鎖定五大特產,包括古坑咖啡、新竹米粉、西螺醬油、池上米、燕巢芭樂等,日前已委託國內知名的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代為向中國行使權利,爭取台灣的商標權。

農委會說,由於三年前台灣茶商到中國賣茶,反遭對岸檢舉冒用商標,茶商覺得很冤枉,也因此政府開始注意到中國搶註台灣地名商標的問題。而中國的「海盜」行為,不僅影響台灣農特產銷售中國權利,甚至可能仿冒台灣優良農特產,低價傾銷到台灣,影響台灣農友權益。

為討回「公道」,政府首波鎖定遭中國註冊的八種茶,包括阿里山、日月潭、杉林溪、梨山、松柏長青、霧社之春、溪頭、梅山等;原本知名的鹿谷凍頂烏龍也在內,但中國搶註屆滿十年,商標權正好到期。

有鑑於此,農委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單位,去年6月共同委託台灣區製茶工業同業公會代為行政救濟,向中國申請撤銷商標,目前僅阿里山、日月潭茶商標獲撤銷;至於梅山與溪頭,由於中國宣稱該國也有此地名,加上「溪頭」可做「溪流源頭」形容,註銷無望。

除茶葉外,農委會也挑選古坑咖啡等五特產作為今年目標;不過,農委會官員坦承,遭搶註的地名商標撤銷後,這些商標只是變成「通用商標」,換句話說,中國仍有權使用,只是台灣農特產出口到中國時,不會遭到檢舉而已。

官員強調,要斷絕中國使用台灣地名商標,應該在中國註銷商標後,就儘快向中國註冊「產地證明標章」,以便正名;一旦有產地證明標章,不是在阿里山種的茶,就不能叫阿里山茶,如此才能保障我農特產品的權利。但台灣產地證明標章尚在起步階段,想要到中國註冊,短期內恐怕不容易。

中國搶註商標 連擔仔麵也不放過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搶註台灣地名商標由來已久,而且註冊名稱琳瑯滿目,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委託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搜尋,發現台灣地名商標共有五十一件遭中國搶註,連台南棺材板、擔仔麵、金山鴨肉、宜蘭牛舌餅、萬巒豬腳都在列。

台灣智財局表示,依台灣規定,地名只能代表產地,不能拿來註冊商標,而各國對商標的見解,同樣也是作為「地理標誌」,但中國政府卻接受台灣地名商標的註冊,主要是不認定這些商標是地名,加上中國的商標法規定,縣級以上的地名不能註冊為商標,但縣級以下的鄉鎮卻可以註冊。

檢視中國搶註的商標,除黑珍珠、東港魚片、大湖草莓、池上米、池上便當、西螺米、玉井芒果、燕巢芭樂、大溪豆干外,光阿里山茶就被註冊六種商標,包括阿里山、阿里山高山茶、阿里山姑娘、阿里山鄉頂湖茶、阿里山野、 阿里山珠露;近幾年迅速打開知名度的古坑咖啡也是炙手可熱,同樣也有六件不同形式的商標。

智財局說,在中國註冊的台灣地名商標,其實不光是當地人搶註,這五十一件中,有十四件註冊人的地址登記在台灣,台商看到這些地名商標有利可圖,自然趨之若鶩;事實上,在國際知名的商標,搶註情形時有所聞,只是台灣審查商標時,都會嚴格把關,凡是地名、設計相近、名稱易混淆的商標等,都無法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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