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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不公不義 學者籲訂定國家正義轉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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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八日電)台灣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陳延輝今天在一場座談會呼籲,政府應制訂「國家正義轉型法」草案,消弭各項不公不義事情,例如追討國民黨黨產、國營事業機構正名、最近的農會法與漁會法修正案等爭議,都可透過這個法律處理。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公民社、轉型正義論壇合辦的「台灣民主深化的障礙」學術座談會上午舉行,多位專家學者與會,陳延輝針對「地方政治應與黑金脫鉤」議題提出以上看法。

陳延輝指出,國民黨執政時期不好好栽培優秀人才,只想與地方黑金掛勾,目前派系與黑金人物還牢牢控制地方政治,埋下台灣地方政治轉型困難原因。農漁會、水利會、青果合作社、金融合作社等地方民間團體,長久以來被少數人或家族掌控,和地方政治掛勾,政治解嚴後,這些地方勢力往往影響到中央政治。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榮譽教授陳春生則探討「台灣主權與人民自決權」,他表示,許多人誤以為「主權」就是「所有權」,根據大英百科全書解釋,主權是「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權力」,也就是「主權」的權威是透過法律表現出來。

有關台灣主權,陳春生說,1950年蔣氏政權是「軍事佔領」台灣,未合法擁有台灣領土主權,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也溯及1979年生效,法理上,蔣氏政權應結束台灣的「軍事佔領」。

此外,陳春生說,台灣已修憲處理「萬年國會」問題,總統也從1996年起由人民直選,從主權定義觀察,象徵台灣人民已掌握「台灣主權」,並已行使「主權」與「自主權」,台灣在法理上已成為「法律獨立」(legal independence)的主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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