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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內線交易移送過程嚴謹 但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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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七日電)針對外界對內線交易規範不清、企業動輒得咎等質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移送過程審慎嚴謹,非如外界所說由低階公務員移送,但為使相關規範清楚,一個月內將進行檢討。

金管會表示,為進一步提高內線交易法規的明確性及執法嚴謹度,一個月內將與法務部,就以往移送或檢調主動偵查案例,就簽結、不起訴及無罪判決者,檢討如何配合修正相關法規及調整移送程序,會儘量減少外界疑慮。

金管會說,證券交易法有關禁止內線交易規範1988年訂定以來數次修正,為使規範更明確,2006年1月1日針對內線交易構成要件等內容加以修正,並參酌日本規範及外界意見後,該年5月30日訂定「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明確規範重大消息範圍及公開方式。

金管會表示,為使禁止內線交易規範更完備,已研擬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修正草案,正由立法院審議中。

金管會表示,現行對內線交易案件的移送程序,主要由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依股市監視機制,針對有重大消息及投資人交易有異常者進行查核。

金管會表示,經該程序發現疑似證券不法案件者,再蒐集客觀證據後擬具查核報告,循程序報由金管會證期局召集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及檢查局共同組成「不法交易案件審查小組」會議,就法律上不法的構成要件逐項審查。

金管會表示,若認定不涉嫌者,即予簽結;若認定有相當證據涉嫌不法行為者,再逐案洽法務部派駐金管會檢察官意見,若檢察官認同金管會意見,才會移送檢調單位偵辦,過程審慎嚴謹,非如外界所說由低階公務員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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