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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共乘 交部:總車資不能因共乘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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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一日電)台灣高鐵公司將在高鐵車站推動計程車共乘制度,為提高計程車駕駛出車意願,高鐵公司目前與排班車隊共乘車資分攤方式,將使總車資高於跳表金額一至二成。交通部路政司今天明確表示不支持這項計費方式,實收費用不能因共乘而增加。

配合節能減碳政策,各地計程車共乘措施將陸續上路。交通部以台北市為計程車共乘的優先試辦城市,預計今年底前上路。高鐵公司則選出高鐵新竹站和台南站為試辦點,初步規劃試辦路線為高鐵新竹站往新竹科學園區東線和西線、高鐵台南站往成功大學等三條,最快也可能在年底推出。

目前計程車業者和地方政府較大歧異點在於共乘車資分攤方式。地方政府主張,車資應按跳表金額均分才公平,不應該有額外費用。但業者認為,共乘車資應比一般單趟車資高一些,對業者才有誘因。

根據高鐵公司與台灣大車隊公司、台灣速駁通運公司初步協商的建議費率,新竹往竹科跳表費用新台幣二百八十元,兩人共乘時每人付一百五十元,三人共乘時每人付一百二十五元,四人共乘時每人付一百元;台南往成大跳表費用為三百六十元,兩人共乘時每人付二百二十元,三人共乘時每人付一百四十五元,四人共乘時每人付一百一十元。

交通部路政司長祈文中表示,計程車費率是由地方政府核定,為避免在各地實施共乘時,業者提出不同的加成方式,增加地方政府壓力,費率設計應從消費者的角度思考,回歸按表計價為上限。

他指出,現行台北市政府與宜蘭縣政府合作實施的台北─宜蘭計程車共乘,經交通部核備的每趟車資為一千二百元,每車湊滿二人至四人即可發車,由乘車旅客平均分擔乘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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