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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赴中、中國官員來台 雙雙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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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馬政府大幅放寬政務官、高階文官赴中國的限制,並鬆綁中國黨、政官員來台規定,引發外界諸多質疑,劉內閣昨天加強澄清力道。行政院長劉兆玄宣示,這次通過的開放措施,並非毫無限制;內政部次長林中森也說,絕不會「不設防的鬆綁」。

內政部:絕不會不設防的鬆綁

行政院院會昨一口氣通過「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修正案」、「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修正案」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修正案」,大幅放寬政務官、高階文官赴中國的限制規定。在法規鬆綁後,台灣公務員前往中國的人數將隨之增加,劉揆特別下令,各機關要強化內部管理作為,規範公務員在大陸的言行舉止;劉揆除提醒公務員注意形象,停留大陸期間,更要注意維護國家利益與安全。

針對國防部、國安局、調查局所屬人員、中央駐外人員及從事有關國防或機密科技研究等特殊涉密人員,這次並未列入鬆綁赴大陸的適用對象,仍維持因公務或人道關懷事由(探病、奔喪 )才能前往大陸的「現行規定」。

至於包含行政院長在內的政務官、直轄市長、縣市長赴大陸的規定,也放寬為與業務相關的公務活動及人道關懷事由即可登陸,但均不能赴大陸觀光,且維持許可制。在十一職等以上的高階文官部分,則不限事由均可登陸,並簡化許可的申請流程。

這次也同步放寬中國政務、黨務人士來台限制,未來中國黨、政高官只要經台灣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海基會的邀請,經許可後,即可來台從事與業務相關交流活動或會議。劉揆表示,開放兩岸政務人員、高階公務員互訪,有利兩岸良性互動。

中國鼓勵企業來台:勿礙統一

〔中央社〕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網站公布「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大陸企業「積極穩妥地」到台灣投資,而且不能危害兩岸的統一。

中新網引述通知表示,「鼓勵大陸企業積極穩妥地赴台灣地區投資。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應遵循互利共贏和市場經濟原則。」

此外,「大陸企業在台灣地區投資時,應主動適應兩岸經濟發展特點和需要,結合自身優勢和企業發展戰略,精心選擇投資領域和項目;遵守當地有關規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注重保護生態環境,善盡必要的社會責任。」

這項通知並指出,到台灣投資的企業必須是在中國大陸依法註冊、經營的企業法人;具備投資所申報項目的資金、行業背景、技術和管理實力。通知也要求中國大陸企業來台投資要「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危害國家安全、統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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