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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違規登陸 扁:願回台投資可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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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六日電)總統陳水扁今天參加六大工商團體舉行的新春團拜,他致詞時提到,只要台商願意回台投資,在現有法規基礎上,可做更彈性規定,考量在一定違規投資金額內,回台投資的台商,可以從輕處理;同時應研議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有一些相關措施,也會在近期內公佈。

六大工商團體今天舉辦新春團拜,並邀請總統、副總統呂秀蓮及考試院長姚嘉文等人與會。陳總統在致詞時,作以上宣布。

陳總統指出,為鼓勵台商回流,投資台灣、加碼台灣,政府也已成立「促進台商回台投資專案小組」,做為提供投資資訊、開發投資機會、申請投資優惠及排除投資障礙等服務的單一窗口。同時,近年來政府更提出很多幫助企業經營的新措施。

陳總統表示,早年有許多台商朋友到中國投資時並沒有向政府申請許可或報備登記,所以不具備台商的身分而無法享受相關的優惠措施。

陳總統比喻,就像當初孩子生下來的時候沒有「報戶口」,現在要唸書、要看健保都成問題,沒有報戶口當然就不可能享有一般國民所享有的權益。

他進一步指出,政府過去在1993年、1997年及2002年,曾三度辦理台商補登記,也就是大家所俗稱的「大赦台商」,這是過去就曾實施過好幾次的舊措施,絕非今天才有的全新擬議,更與選舉考量完全無關。

陳總統說,為協助台商順利渡過眼前的難關,更鼓勵台商積極回台投資,過去未向政府申請許可或補辦報備登記的台商朋友,歡迎各位在此關鍵時刻,能選擇回台投資,一起加入為台灣經濟打拚的行列。

他已責成行政部門儘速研議讓更多台商能補辦報備和登記的積極性寬免方案,讓台商朋友們能「補報戶口、重新出發」。

他表示,只要台商願意回台投資,在現有法規基礎上,可以做更彈性的規定,考量在一定違規投資金額內,有意願回台投資的台商,可以從輕處理。

同時,也應研議配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讓願意返鄉投資台灣、加碼台灣的台商朋友,不因為過去的疏漏或錯誤決定而受罰,相關需要修法的地方,希望立法院能夠儘速達成共識,為台商朋友及台灣的經濟共創雙贏的局面。

陳總統也預告,還有一些相關措施,也會在近期內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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