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保會:遊覽車租賃修正草案 強化行車安全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二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組長邱惠美指出,消保會已通過「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草案,增訂車輛基本資料需含近3年合格定檢紀錄,並提供駕駛違規紀錄等,以強化行車安全。

數年前多起遊覽車翻車傷亡事件駭人聽聞,原本快樂出遊,卻疑因遊覽車老舊釀災喪命。

邱惠美說,消保會7月30日第156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交通部研修的「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草案;以法規確保消費者承租遊覽車時,更清楚獲知所承租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她說,修正草案增訂重點有下列三項。

一、契約前文的注意事項中增訂「車輛車齡之計算方式係由出廠日期起算」。

二、於車輛基本資料規定中增訂「最近3年合格定期檢驗紀錄及下次指定檢驗日期」、「已行駛里程數」及「更換他車時,亦須另提供他車基本資料」等規 定。

三、於合格駕駛員規定中,增訂業者應提供駕駛員的交通違規紀錄及如有更換駕駛員時,亦應提供新駕駛員的相關證明文件。

她說,消保會將函請交通部儘速辦理此範本的修正公告,並落實宣導及查核事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