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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調節結球白菜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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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紓解結球白菜盛產及市場供貨壓力,自98年1月5日起至1月12日止辦理冬季大宗蔬菜產銷調節措施,將以每公頃補助農民七萬元辦理結球白菜田間耕鋤作有機肥作業,欲辦理耕鋤之農民請儘速依規定辦理。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提醒農民注意相關措施,依97/98年期大宗蔬菜產銷輔導措施之大宗蔬菜田間耕鋤作有機肥執行注意事項規定:

一、以農民自有土地或租賃種植大宗蔬菜為限,具有下列情形,不得列入耕鋤補助:
(一)已申報農糧署97年第2期作或98年第1期作休耕、轉作獎勵或繳交公糧者,如再於該期限內種植大宗蔬菜者。(二)農民向台糖或財團法人租賃土地種植大宗蔬菜者。(三)申報大宗蔬菜耕鋤之土地,如有間作種植其他種類作物者。(四)申報大宗蔬菜田間耕鋤之土地,已開園致無法計算剩餘面積者。(五)田間之蔬菜應具有商品價值,可於當期採收上市或10天後可採收者為限,未達採收上市、過度延後採收或遭受病蟲危害嚴重,不具商品價值者。

二、耕鋤申請及經費核銷程序:
(一)有意願參加耕鋤之農民,需先向所轄農民團體填具耕鋤充作有機肥料申請書,各農民團體在執行耕鋤前,應準備填妥之耕鋤充作有機肥料申請書、土地登記簿謄本(必要時應另行檢附經營委託書,戶口名簿等影本),相關單位會勘耕鋤後,由現場監督人員簽名認證。(二)附耕鋤前、中、後相同背景之照片各1張,耕鋤前照片須完整顯示田區全貌,同地號相片背景不符者不予補助。(三)農民團體執行耕鋤後,將核銷請款書件函送縣政府審核無誤後,彙整函送指定單位撥付補助款。

縣政府表示,欲辦理耕鋤之農民,向所屬輔導單位填具申請書,輔導單位依據農民申請將相關資料傳真縣政府,並向嘉義縣農會約定時間以利派員至現場監督耕鋤作業,耕鋤時須拍照存證以憑申請補助,請已申請耕鋤之農民應確實與輔導單位連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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