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北市產發條例通過 投資獎勵無門檻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21日電)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對中小企業放寬投資獎勵條件。台北市政府產發局長陳雄文表示,只要投資案具特色,都可申請獎勵,無門檻限制。

北市府民國93年實施「台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後,提供投資人融資利息、勞工職訓、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市有房地優惠等獎勵補貼。

不過許多議員表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條例實施至今,常有投資人反映申請門檻偏高、申請期限過短及獎勵額度偏低等問題,還規定資本額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者,才能申請。

陳雄文指出,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審查通過後,對於在台北投資的中小企業,除維持融資利息、勞工職訓、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市有房地優惠等獎勵補貼項目外,只要投資案具有創意、特色或發展潛力,都可申請獎勵,「完全不需要投資門檻」。申請期限也由6個月延長為1年。

他表示,勞工職業訓練費用由原來最高補貼50萬元提高到80萬元;為鼓勵產業創新研發,北市府也擬提供最高300萬元的研發計畫費用,補助從事技術開發或創新服務研發者。

市議會通過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後,將取代原有的「台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北市府希望擴大輔導中小企業,協助傳統產業升級轉型,鼓勵企業入主投資台北市。

評論